Page 122 - 《社会》 201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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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何以走向“去社会变革化”?
管理主义被广泛运用于各个部门。然而,无论是市场化还是管理主义,
都会导致社会工作的“去社会变革化”。因为市场化的“营利主义逻辑”
与管理主义的“效率至上逻辑”都会将社会工作的焦点局限于个人服务。
(一)营利主义与社会工作的“去社会变革化”
社会工作的市场模式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由个人独立执业的私
人实践,另一种是依托组织(机构、企业等)开展的营利性服务。二者的
区别主要在于运作形式不同,其本质目标都是营利,本文仅选择私人实
践进行分析。
在私人实践中,社会工作者以卖家的身份独立向市场提供专业服
务,案主以消费者的角色在市场中购买及消费服务,案主为服务买单,
服务的价格在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由买卖双方协定。私人实践的
历史悠久,最 早 的 案 例 可 以 追 溯 至 19 世 纪 末 社 会 工 作 的 萌 芽 阶 段
,
( 犛 狆 犲犮犺狋犪狀犱犆狅狌狉狋狀犲 狔1995 : 107-108 )。但由于私人实践的营利性动
机与专业的利他主义价值相悖,所以并未被广泛认可。
然而, 20 世纪 70 年代末以来的新自由主义赋予私人实践以绝对
的合法性。在其助推之下,私人执业者的数量迅速增长。据统计,在
1975 — 1985 年,全职从事私人实践社会工作者的数量增加了 5 倍多;
1985 年, 犖犃犛犠 超过三分之一的会员具有私人服务的经历。粗略调查
显 示,协 会 的 私 人 实 践 会 员 从 1982 年 的 10.9% 增 加 到 1987 年 的
15.3% ,并在 1991 年上升至 16.8% ( 犌犻犫犲犾犿犪狀犪狀犱犛犮犺犲狉狏犻狊犺 , 1996 )。
在 2005 年, 犖犃犛犠 中有 40% 的会员确认自己从事私人服务。事实上,
从事私人服务社会工作者的数量要远远高于 犖犃犛犠 的统计,因为多数
私人执业者没有加入该协会,而是加入了专业化程度更高的临床组织
( 犔狅狉犱犪狀犱犐狌犱犻犮犲 , 2012 )。
显而易见,在私人实践这种纯粹的市场交易中,营利逻辑占据主导
地位。虽然社会工作者进入私人服务领域的原因众多,包括对经济利
益的追求、对机构官僚制束缚的不满、对灵活化工作方式的向往等。但
是,经济动机 始 终 是 其 中 一 个 核心 因素( 犅狉狅狑狀 , 1990 ; 犛 狆 犲犮犺狋 , 1991 ;
,
犛 狆 犲犮犺狋犪狀犱犆狅狌狉狋狀犲 狔1995 : 119 ; 犌犻犫犲犾犿犪狀犪狀犱犛犮犺犲狉狏犻狊犺 , 1996 )。
那么,私人服务的营利逻辑为什么会影响社会工作的实践,使其沉
溺于个人治疗,同时放弃了社会变革?原因在于,个人治疗有助于提高
社会工作者收入水平,它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中上层阶级等富裕群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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