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 - 《社会》201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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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治理的悖论:一项民意调查的政治过程及其结果


   关系变得更为复杂。首先,在与政府组织互动的过程中,技术会作为“持
   存物”留下来,变成治理体系的一部分。例如,设立在各个层级上的网信
   办、扶贫办、信访办等都变成了科层组织中的一部分。其次,官僚体制中
   的各个层级都会对技术过程进行意志植入。在遵循“上级发包—下级打
   包—基层抓包”的运转原则时,项目制涉及的各级政府都会“对集权框架
   和科层逻辑有所修正,在其中加入更多各自的意图和利益,获得更多的
   自主权力”(折晓叶、陈婴婴, 2011 );甚至“借鸡生蛋”,将自己的发展战略
   与项目融合,并进行捆绑甚至转化(周雪光, 2015 )。相应的主管部门则因
   对资源、信息和权力的垄断而有寻租、设租的空间,有可能逐渐演变成
   “专项意义上的独立王国”(渠敬东, 2012 )。
       既然技术带来的权力即第二个质问无法避免,那么我们要面对的
   是技术治理的技术问题,即第一个和第三个质问。技术治理对社会的
   化简一定会造成社会失真吗?是否是技术发展程度不够导致的?以计
   算机编程为基础的社会仿真和复杂系统建模对社会的模拟已远非哈耶
   克时代的瓦尔拉斯一般均衡模型可以比拟。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
   的支撑下,人们在购物、旅行、求医、住房、网上浏览时以信息数据的方
   式进入数据库,不断地提供拼图,最终成为技术治理下一个个可识别的
   脸孔。当脸孔的喜怒哀乐都可以被精准识别且即时反馈时,技术治理
   的化简任务不就完成了吗?
       技术治理的化简程序一定会被扭曲吗?会不会是技术的严谨程度
   不够导致的?项目制、信访制度、精准扶贫等毕竟是由上级设计的,建
   立在分类学、初等代数、线性计算等“初级”技术之上,技术与技术之间
   相互分割,没有形成严密的逻辑,可以“钻空子”的地方多。那么,有成
   熟方法论作为支撑的民意调查呢?在大数定律 /中心极限定理、线性最
   优等统计学原理的基础上,抽样随机性、问卷设计的信度和效度指标等
   设定了化简的标准,它们共同作为处理异方差、共线性和自相关等问题
   的技术工具,一起写就了民意调查的科学保证书。那么,在民意调查
   中,技术治理的化简程序还会被扭曲吗?
       清代地方政府数目字管理的失效,呈现了黄仁宇和瞿同祖分析视
   角的割裂,这种割裂如果不被解释,将依然是悬置在技术治理宏伟蓝图
   之上的阴霾。为此,本研究控制住政治因素(暂且不论对社会和人的可
   能性限定)、技术因素(假定有更好、更严格的技术),只论技术化简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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