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9 - 《社会》201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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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8 · 3

   ( 犑狅狊犲 狆 犺犉.犚狅犮犽 )甚至认为《木氏宦谱》是木公和他姓高的好友(按:即
   高生)在公元 1516 年共同编纂而成的(洛克, 1999 : 41 )。
       土官有别于士大夫,也不同于一般的官员,他们必须在中央王朝的
   礼制等级中找到自己的角色。因此,土官应如何建构新的身份与仪式,
   需要细细琢磨,以免僭越礼法。于是,我们看到了士人在上古封建礼仪
   架构下找出土官身份的历史基础,并以“诸侯”的方式建立宦谱书写的
   典范。张志淳在宦谱序言中写道:
           自封建法废而宗法不可复举,故自诸侯王而下仅世爵世
       禄而无世土、世民与世政也。若文臣则莫世矣,非不欲世也,
       世则不肖得以病民矣。惟夫有土地之限隔,则即其人以官之,
       而假以长民之御,厚以世授畀之土而命之氏,俾随其俗而施其
       政,凡此非特以旌其功也,求以宜其民也,宜其民者,以其山川
       风气之殊,非世莫可以为政也,宛然古封建之意长存而宗法可
       恃…… 24
       序言很清楚地区辨了土官和文臣的不同:第一,封建诸侯王和文臣
   地位不同,诸侯王有世土、世民与世政,而文臣不得世袭。第二,土官辖
   有土民与土地,并因为山川风气不同,由土官主政,才得以“宜其民也”。
   这种“山川风气之殊”正是土官得以建立世袭合法性的基础。上述两点
   也指出了土官世职需要以宗法来维系世系秩序。
       这篇序言撰于正德十年( 1515 年)。同年,木公开始建立符合身份
   地位的家庙,以此作为未来祭祖之场合,是为木氏勋祠。十三年后,嘉
   靖七年( 1528 年),木氏家庙建成,木公亲自撰写碑文,名为《建木氏勋
   祠自记》,又请张志淳撰写碑文,名为《丽江木氏勋祠碑记》。同年,又有
   朱云薰撰《木氏崇庙碑记》。也就是说,在宦谱后事隔十三年,同时出现
   三通碑记,可 见木 公 对 此 事 抱 着极 其慎 重的 态度。木 公 所 撰 之 碑 记
   指出:
           郡北有山曰玉龙,吾鼻祖世居其下,盖世守其郡也。祖叶
       古年以上十一代,惟有 俗老口传名讳,而无谱牒,不敢据信。
       自汉唐元末迄今明朝,其间为诏、为公、为侯、为节度使、为宣
       慰使司、为茶罕章、为宣抚使、为参政、为知府,皆出自国家优


   24. 参见张志淳,《木氏宦谱序》,收入《木氏宦谱·文谱》(哈佛大学燕京图书馆藏),第 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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