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6 - 《社会》201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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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家庭的解构与婚姻的圣化:奥古斯丁对社会基本单元的新构建


   职业劳动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正当地位(万斌、金利安, 2006 : 136 )。正
   是经过宗教改革的祛魅,人替代超越之物成为自己精神的主宰,人们的
   终极关怀、价值源头和生活的意义不待外求,而是从世俗生活本身自
   我产生,个体的世俗劳动(维持个体生存和再生产的日常消费活动、日
   常交往活动和日常观念活动的总称)构筑起日常生活世界。同时,家庭
   这个最基本的天然共同体作为“实践活动的直接环境和文化因素(传
   统、习惯、经验以及血缘和天然情感等)的基本寓所”(衣俊卿, 1994 : 32 )
   而重新出现在现代人和社会研究的视野之中。
       个体化是指近代以来的人本主义和理性主义将个体从“上帝之城”
   的宗教共同体中解放出来,成为现代意义上的原子式个体:它是独立、
   自由和理性的,但也是自私和孤独的。 20 霍布斯悲观地认为个体是被
   “抛入”自然状态之中,人与人之间是“狼与狼”的关系,为了免于暴死,
   个体不得不订立社会契约、构建“利维坦”国家来克服人性之恶。 21 霍布
   斯在此将权力引入社会契约,国家强权纵然可怖,却为人的安全提供保
   障。有论者指出,霍布斯的作品中广泛存在着国家的父权制色彩,无外
   乎是将基于家庭的权力支配向国家的转移( 犓犲犻狋犺 , 1965 : 188-189 )。
   这种观点有在理之处, 22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不是古典基于自然天性
   的、包含权力支配关系的家庭观念回归到社会生活之中, 23 霍布斯是用
   因同意而来的理性权力代替了自然权力,即“依据自然状态的自然权利
   原则重构了家庭”(李猛, 2013 : 33 )。可见,霍布斯将基督教婚姻契约的
   同意原则延伸到了家庭之中,然后肯定了家庭与国家之间的自然纽带,
   再将因同意而来的权力从家庭中剥离出来,纳入到契约秩序中树立起
   国家的形象,因此,家庭不仅是社会的基本单位,而且是国家的奠基石。
   所以,霍布斯的方案是从家出发,沿着“家国同构”的思路,推导出利维
   坦 的 正 当 性,再 返 回 来 建 构 起 家 庭 作 为 社 会 基 本 单 元 的 正 当


   20. 杜蒙指出,西方的个体主义则把个人的边界从观念与制度上划分得非常明晰,结果个人凸
   显了出来,但却陷入了“孤立”的境地(参见 犇狌犿狅狀狋 , 1970 : 65-66 )。
   21. “被抛”的孤独的现代个体如何共同生活构成个人与社会这一现代核心命题的经典表达,
   笔者以为,奥古斯丁何尝不是在用神学语言表达相同的思考(参看张国旺, 2016 : 32-54 )。
   22. 不可否认的是,霍布斯淡化了婚姻和家庭的法律色彩,借鉴了古典的家庭权威模式(李猛,
   2013 : 33-36 )。
   23. 霍布斯( 犎狅犫犫犲狊 , 1998 : 犐.10狀 )表示:“不能把儿子理解为,处于维持其自我保存的人的权力
   和权威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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