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4 - 《社会》201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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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家庭的解构与婚姻的圣化:奥古斯丁对社会基本单元的新构建
主义的倾向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在社会观念之中。俞金尧指出,随着中
世纪后期庄园经济走向衰落,农民越来越摆脱封建的政治束缚和原先
的生产条件的制约,具备了独立生产的条件。小农家庭不仅成为生活
单位,而且也成为生产和税收单位。家庭户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组织
形式逐渐走上历史舞台。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工业化和现代化最终
使家庭户丧失经济功能,“事务(生产活动)与家庭分离”(韦伯, 1987 : 11
-12 )。除了夫妻和子女这样基于婚姻和血缘的家庭关系,其他的如帮
工、佣人、学徒和寄居者等原先都以雇佣劳动者的身份被分离出去,其
“假性家庭关系”被祛除,最终在 18 世纪之后,形成了以婚姻关系为基
础、以共同生活为限的现代“核心家庭”的概念(参见俞金尧, 2004 : 4-22 )。
第二是婚约作为中世纪社会的基本单元在进入现代以来被家庭重
新取代的问题。前文指出,家庭本是古典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城邦和帝
国的细胞,是人类最基本的共同体,奥古斯丁却将家庭贬低为一种自然
性的社会制度,归之为有朽的尘世的一部分。同时,他将婚姻从家庭中
抽离出来,作为一种纯粹的精神事物予以审视。这种思想操作产生了
以下理论结果:首先,奥古斯丁割裂了婚姻和家庭之间的天然联系,前
者就本质而言是一种纯粹的精神关系,后者是一项自然性的世俗制度,
前者优先并超越后者。其次,古典婚姻依托家庭共同体而存在,奥古斯
丁不仅将婚姻的地位置于家庭之上,而且完全颠覆了古典传统的理路,
将两者的依存关系倒转了过来,把婚姻理解为家庭的精神内核,无婚姻
则无家庭。再次,奥古斯丁认为“有朽之物组成的必然依旧是有朽的”,
这就意味着古典的个体—家庭—社会(城邦)是一条自然性的构成链
条,它因不具有终极的意义而被否定,取而代之的是基督教的个体—婚
约团契—社会(上帝之城)的精神性的构成链条———这无疑是提供了一
种全新的社会构建模式。
这种构想在“有教无国”的中世纪是可行的,然而随着三大思想运动的
发生,世俗权威兴起且日益强大,教会权威遭受质疑和冲击,基督教会在许
多领域与世俗政府就主导和管辖权展开竞争甚至被取代,伯尔曼( 1993 :
272 )就此评论说:“西方基督教世界的每一个人都生活在教会法和一种或
多种世俗法律体系的多种管辖权下。”这种转变意味着中世纪进入尾声,人
们的思维方式和社会观念逐渐从教义和神学转向现代性的人本主义和理
性主义,西方逐渐进入以个体化和世俗化为特征的现代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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