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社会》201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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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8 · 3

   些空间流动通常局限于直接上级政府的行政区域范围。在这里,“行政
   区域”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与官员的行政级别相关。级别越高的官员,
   其流动范围越广。例如,县(处)以下级别的官员一般只在本县区域内
   流动,而县(处)级别的官员则可在上一级行政区域(地级市)范围内流
   动。简言之,不同层级的官员有着不同的空间流动率,并且在流动方向
   和范围上有着各自的特点(如图 1 所示,图中的浅灰色区域表示流动的
   空间范围)。
























                     图 1 :政府官员层级分流模式示意图

      在很大程度上,中国政府的制度安排和人事管理规则塑造了图 1
   所示的官员层级流动趋向。在中国行政结构中,上级人事机构的管辖
   范围决定了其辖区内官员流动的边界。 3 官员的职业生涯大多在特定
   的行政区域(如乡镇、区县、地级市等)中,依其职务位置来发生和展开。
   政府内部人事市场建立在行政区域的基础之上,有着多层级和相互隔
   离的特点。例如,县内低级别官员(如科级干部)只能在本县各部门或
   县内各区域(乡镇)流动,因为他们的工作安排权限在本县的上级部门
   (即县委、县政府)。同样地,县(处)级官员的空间流动范围通常局限于
   所在地级市中不同部门或所属行政区域(其他区县)内。

   3. 政府人事管理制度中“下管一级”(即一级党委决定下一级行政单位中的职位安排)或“下
   管两级”的具体制度在不同历史时期虽有所变动,但这里讨论的人事管理逻辑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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