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社会》201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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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8 · 3

   官员不得在其家乡区域内任职等制度,对入仕、调任、晋升、任职地点、退
   出和编制名额诸环节有一系列规定。这些制度规定可以追溯到中国官
   僚体制的悠久历史,并在不同历史时期被重新制度化和付诸实践。
       官员空间流动提供了中国国家治理的一个重要机制。人事管理是
   每一个正式组织都面临的挑战,中国的官僚体制链条漫长,这一领域可
   谓重中之重。在历史上,即使是那些代中央权力机构行使权力的地方
   官员也可能游离中心,与当地利益联盟(例如司空见惯的“土皇帝”现
   象),从而削弱而不是加强中央权力( 犓狌犺狀 , 1980 ; 犔犲狏犲狀狊狅狀 , 1965 )。在
   这一背景下,官员空间流动成为中央权力将各地整合为一体的组织应
   对机制。中央政府通过对官员的奖惩和在不同行政区域的流动,影响
   其职业生涯,强化官员的身份归属感和政治忠诚度。在这个意义上,官
   员流动是官僚体制中的重要控制手段,与其他机制如行政指令链条和
   激励制度相互关联,构成人事管理制度的核心所在。
       简言之,作为控制机制的空间流动有着两个相互关联的意义:第
   一,它强化了上级政府与下级官员之间的垂直联系。空间流动可以作
   为奖赏机制(晋升或向好的部门/区域流动)或惩罚机制(向不好的部
   门 /区域流动),从而培养和强化上下级官员间的政治忠诚和联盟。第
   二,官员的空间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这些官员与所在行政区域中
   地方利益的连带关系。据此,我们提出以下命题:行政区域间的官员空
   间流动率越高,这些官员与上级政府的垂直关系越为紧密,与所在区域
   内地方利益的关系越为松散。
       但是,集权有着其成本代价。周雪光 ( 2011 )指出,中国国家治理
   存在着中央集权与地方治理有效性之间的基本矛盾。权力和资源越向
   上集中,地方政府解决本区域内问题的能力就越趋于弱化。这一张力
   也体现在政府官员的空间流动上:空间流动速度强化了中央政府对各
   地区的控制,与此同时,这一举措也限制了这些官员解决地方性问题的
   能力,从而可能对地方性发展产生负面效应。这是因为,若要有效地完
   成基本治理功能,如资源配置和社会安定,地方官员需要长时间的任职
   期限,以获取地方性知识,获得当地民众的信任,从而完成治理责任。
       层级分流逻辑一方面表现在体现集权意志的空间流动,另一方面
   表现为大多数官员的低空间流动率或不流动,犹如历史上的官吏分途。
   也就是说,大多数官员的工作晋升或变动局限于其所属行政区域中,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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