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8 - 《社会》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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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全球化与“股东导向型”公司治理制度的跨国传播


   间, 1200 家上市公司中有 200 家因为违法违规被定罪,违法违规行为
   包括资产挪用、非法银行贷款担保、信息非充分披露,以及虚假陈述等。
   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往往伴随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使得情
   况更加复杂( 犣犺犪狀 犵犪狀犱犕犪 , 2005 )。而“股东导向型”公司治理制度,例
   如,独立董事制度,可以弥补中国法律体系的漏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也就是说,“股东导向型”公司治理制度提供了一个迅速弥补中国法律
   制度漏洞的方法,提供了一条既可以制约大股东和公司高管滥用权力,
   又不用立即修改现存法律体系的渠道。因此,无论独立董事的任命,还
   是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的分任,都旨在制约控股股东的过大权力(即所
   谓的“一股独霸”)。通过增强董事会的权力和独立性,希望可以缓和控
   股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
       第二,笔者认为,中国公司治理体系比较低效是一个重要因素,但
   还不足以充分解释“股东导向型”公司治理制度在中国的采用和扩散。
   也就是说,除了改善公司治理的内在需求之外,还存在一些外部压力,
   要求中国公司采用“国际惯例”( 犻狀狋犲狉狀犪狋犻狅狀犪犾犫犲狊狋 狆 狉犪犮狋犻犮犲狊 ),使中国公
   司治理制度与国际接轨,以吸引外资,并增强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随着中国日益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尤其是 2001 年加入世贸组织后,“股
   东导向型”公司治理制度加速传播到中国。因此,中国参与世界经济被
   视为是重要的外生力量,促进了中国企业采用“股东导向型”公司治理
   制度这一“国际先进”的公司治理模式,这不仅能够提高中国公司治理
   体系的效率,还能提升公司治理体系的合法性。
       上述两种因素可以比较全面地解释中国采用“股东导向型”公司治
   理制度的原因:一方面中国企业的内部治理制度确实存在不足,有提升
   公司治理有效性的内在需求;另一方面,中国也面临一些外部压力,尤
   其是在加入世贸组织后,提高公司治理体系在国际社会的合法性,与
   “国际接轨”也显得非常必要。

   (接上页)股权结构非常分散,没有大股东可以有效地监督和规范公司高管的行为,常常导致
   “管理层自利”问题。随着“股东资本主义”的兴起,机构投资者日益重要,并能有效规范公司
   高管的行为,使得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有所减轻。与美国企业相比,中国企业面临
   的代理问题非常不同。对于中国上市公司来说,主要的代理问题是控股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
   的利益冲突。因为控股股东太过强势,为了谋求自身利益,往往会牺牲中小股东的利益。而
   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代理问题不是最主要的问题,因为总有一个控股股东可以监督和规范管
   理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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