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 - 《社会》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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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 2 名独立董事;在 2003 年 6 月 30 日前,每个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
   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5 中国证监会还在《指导意见》和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表示,董事会应该建立薪酬、审计和提名等委员
   会,独立董事应当在这些委员会的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而
   且独立董事应当担任各个委员会的主席。《指导意见》是中国证监会借
   鉴“股东导向型”公司治理模式,通过实施独立董事制度来规范公司内
   部治理的一次努力。中国证监会在发布《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后,又颁布了多项政策,旨在提高独立董事制度的规范性和有效
   性。新的措施赋予独立董事更多权力,例如,否决关联交易、聘请独立
   的会计和审计事务所、费用由上市公司支付等。此外,还要求中国的上
   市公司采用美国常见的“累积投票制”( 犮狌犿狌犾犪狋犻狏犲狏狅狋犻狀 犵               )来选择独立
   董事,以充分发挥中小股东的作用。《指导意见》实施后效果非常显著,
   中国上市公司中独立董事占所有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从 2001 年的 6%
   迅速提升至 2002 年的 23% , 2004 年底达到 34% 。 1998 — 2006 年,中
   国上市公司中独立董事的平均比例是 20% ,这在短期内是一个很大的

   进步,但 还 是 远 低 于 美 国———美 国 大 部 分 公 司 的 外 部 董 事 ( 狅狌狋狊犻犱犲
   犱犻狉犲犮狋狅狉狊 ) 6 比例都超过了 80% 。

       关于中国企业的领导体制,《公司法》( 1994 )建议将董事长和总经理
   两职分任,因为“董事长和总经理职位的分离代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这是现代企业的特点之一”。 1994 年《公司法》颁布后,中国 50% 以上的
   上市公司都将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进行了分别任命。 20 世纪 90 年代

   末,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进一步分离董事长和总经理职位。从 1997
   年到 2001 年的短短四年内,两职分任的比例从 60% 跃升到约 90% 。
       在解释“股东导向型”公司治理做法在中国传播的原因和机制之


   5. 按照有关规定,独立董事需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1 )非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
   人员及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
   兄弟姐妹等);( 2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不超过 1% ;( 3 )非上市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 4 )非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 以
   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 )非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
   系亲属。
   6. 严格来说,外部董事不等于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都是外部董事,但外部董事不一定是独立董
   事。但在美国,没有像在中国这样关于独立董事的严格定义,一般都把“外部董事”当作“独立
   董事”。为表述方便,本文中美国的“外部董事”与中国的“独立董事”予以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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