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社会》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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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8 · 2
文认为,这些内生机制与条件决定了一个国家(或地区)政府与市场关
系(政企关系)的最终性质及其影响,应该予以最大限度的关注,而两位
教授恰恰都回避了,使得这场广为关注的争论最终变成了抽象的概念
之争,与现实失去了关联。
本文将结合过去三十年中国地区层面经济增长和产业政策的具体
实践, 20 对两位教授争论的有效性和现实相关性进行简要评价。如前
所述,中国的现实是,给定“官场 + 市场”双重竞争机制,辖区内的地方
官员与当地企业密切合作,共同探索和推动本地有特色、有优势的产业
发展。一旦产业定位清晰,政府就会为特色产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公
共服务、优惠政策和基础设施,扶持和推动辖区企业和产业参与全国市
场的竞争。在此过程中,借助市场竞争的信息反馈机制,地方政府与地
方企业一同试错学习,优势互补,根据市场状况和竞争形势及时做出政
策调整。这里有林毅夫强调的“有为政府”和“有形之手”,但不是依靠
外生机制引入的,而是依靠了官场竞争的晋升激励以及外部市场竞争
的最终考验、约束和信息反馈,这正是林毅夫的理论所没有涉及的。如
果没有上述双重竞争机制,我们所期待的“有为政府”就可能变成“任性
政府”,“有形之手”就可能变成“闲不住的手”和“掠夺之手”。
“官场 + 市场”模式不仅不需要关于“有为政府”的假设,也不需要假
设地区存在可识别的、适合本地区要素禀赋结构的比较优势,更不需要
假设地方政府能够找到可以发挥地区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林毅夫认
为,一些国家经济发展的成功是因为这些国家的政府基于国家要素禀赋
结构制定了适合其比较优势的产业政策,而另一些国家经济发展的失败
是因为政府的产业政策没有顺应其比较优势,甚至对已经失去比较优势
的产业予以保护。在笔者看来,这些理论判断不具有可证伪性,因为在
事前识别一个地区的比较优势几乎是不可能的。 21 与此相对,我们假定
20. 中国由国家正式制定产业政策大约始于 1985 年,一般出现在五年规划、年度经济规划
中,重要时期中央层面(以国家发改委为主)会制定重大产业指南和政策扶持计划,然后地方
层面做出响应,省市县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和扶持计划。在这个过程
中,各级地方政府享有极大的自主权,从战略产业选择到配套扶持政策,地区间差异很大。
21. 给定一个地区的要素禀赋结构,适合该地区要素禀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在事前意
义上显然不是唯一的,而可能是一个产业集合,我们甚至连这个产业集合的最大边界也不可
能在事前识别( 犎犪狌狊犿犪狀狀犪狀犱犚狅犱狉犻犮犽 , 2003 )。在这种情况下,要严格检验国家(或地区)的产
业政策是否符合比较优势原则几乎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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