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社会》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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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官员的“官场竞争”还存在镶嵌关系,这直接导致了不同层级的地方
政府之间“官场竞争”的相关性和差异性。中国自 1984 年开始实施“下
管一级”的人事任命制度,这意味着省级地方官员在同一个“官场”竞
争,同时每个省也是一个独立的“官场”(地级市官员之间相互竞争),每
个地级市也是一个独立的“官场”(区县的地方官员相互竞争),以此类
推。中国总体上是一个“官场 + 市场”的制度框架,不同的“官场”之间
也具有一定的联动性,但中国各地区之间千差万别,“官场竞争”的独立
性和差异性形塑了地区间不同的政经互动关系及其效果。当然,在纵
向的各地方政府层级之间,省级官员面临的官场竞争的规则与生态会
直接传导到地级市官员的官场竞争,层层传导,直到乡镇官员的官场竞
争。这说明高层级地方官员的激励性质和强度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
用,但并不意味着从上到下都是完整的传递和复制。在中国的体制下,
任何一个层级和区域的官场竞争都可以保持相对的独立性,这使得“官
场竞争”在纵向和横向层面上呈现显著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上述讨论是从行政结构的视角看中国各个层级和区域的“官场竞
争”所呈现的差异。从“官场 + 市场”的理论视角出发,官场竞争的异质
性进一步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官场竞争的激烈程度(如竞争辖区的数
量及竞争对手的实力);二是官场竞争与辖区经济绩效挂钩的程度,这
是由“ + ”所体现的一部分差异性;三是官员的异质性,由辖区主政官的
个体特征(如年龄、任期、人脉关系)所决定的晋升激励的强弱决定了
他 /她对官场竞争反应的敏感度,每一届领导的变更在理论上也会使辖
区的官场竞争发生变化。
每个辖区面临的外部市场竞争显然也各不相同,具体取决于以下几
个因素:第一,本辖区融入到周边区域、全国市场乃至国际市场的程度,
如辖区产品在本地销售所占的比重,销售到外省、外国市场的比重。辖
区企业融入外部市场的比例越高,该辖区面临的市场竞争就越激烈。第
二,辖区企业和产业对外部市场竞争的敏感度,资源垄断性行业相较于
竞争性行业对外部市场的反应更不敏感,而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比国有
企业的市场敏感度更高。第三,辖区自身经济总量和市场经济的规模,
这个因素决定了辖区企业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屏蔽外部市场竞争而“自成
体系”,在多大程度上是外部市场(如价格)的接受者,而不是操纵者。
如果官场竞争与市场竞争的诸多差异集中在一个特定辖区,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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