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社会》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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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 + 市场”与中国增长故事
期各地“粮食放卫星”和“大炼钢铁”的政治锦标赛就是如此。更关键的
是,某一辖区的地方官员无法操纵辖区企业所参与的市场竞争环境(如
价格、竞争激烈程度、质量标准),而只能是外部市场竞争的接受者。辖
区内的政府和企业之于外部市场竞争,如同小国政府及其经济之于国
际市场一样。在这个意义上,“官场 + 市场”模式如同整合在国际市场
上的众多“小国经济”的联合体,“小国政府”的目标是提高“本国”企业
的“国际”竞争力。可见,市场竞争对地方官员干预辖区企业、产业与市
场施加了重要的约束,市场逻辑的嵌入限制了官员的任性干预和资源
浪费。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的加深,地方官员的行为将
越来越多地受到市场竞争的约束。在“官场 + 市场”的架构之下,地方
官员所受的市场约束不仅包括最终产品的市场竞争,还包括全国乃至
国际范围的要素市场竞争的约束;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跨地区、跨境的
流动要求地方官员必须竭尽全力善待企业和人才,否则将面临人才流
失、投资外撤的危险。
其次,不同辖区的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也嵌入在辖区地方官员的
官场竞争之中。每一个地方企业(尤其是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背后都
站着一些关心其市场竞争结果的地方官员。由于官场竞争动力的叠
加,企业会从辖区政府那里得到更多的资源和政策支持,不同辖区的企
业之间的竞争变得更为激烈。官场竞争因具有零和博弈的性质而趋于
“恶性竞争”(周黎安, 2004 , 2017 ), 7 最终通过官员行为和辖区政策传
导到辖区企业,进一步加剧不同辖区企业间的市场竞争。为了增强辖
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地方官员可能会提供财政补贴、廉价土地、贷款
优惠,甚至着力推动企业上市、拓展融资渠道等。有了这些政府支持,
辖区企业可能会过度进入某个产业,或者在市场上采取更加激进的竞
争策略(如产量扩张和倾销)。由官场竞争导致的地方官员之间的非合
作倾向也会影响地区之间的经济合作和一体化进程。
总之,官场竞争与市场竞争的相互嵌入同时改变了两者原有的特
征和性质,这两种不同性质的竞争机制相互渗透、相互作用,决定了中
7. 相比企业间的市场竞争,官员之间的官场竞争因晋升空间有限和合法利益补偿的困难而
更具零和博弈的性质,导致官员之间的相互合作更为困难。如果是两家企业在市场上竞争,
只要合作的利润大于单独经营的利润,两家企业就可能合作(如通过联盟、合资或并购的方
式),这种竞争属于正和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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