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9 - 《社会》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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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8 · 2

   被流放。这些士大夫回到四川省后,偕同地方名宦士绅游历上川南各
   处佛教寺院。比如,嘉靖五年( 1526 ),杨慎游览大邑县开化寺,“偕邛州
   太守梦山张公纪、邑侯吴公兴、乡进士左公晋、王公葵,同游此地”,应寺
   僧请求,写碑文一篇(杨慎, 1992 )。嘉靖十三年( 1534 ),余承勋邀请杨
   慎一同游览青神县玉蟾寺(余承勋, 1992 )。在这批士大夫的带动下,读
   书人进一步回答了佛教与儒家思想之关系,有力推动了佛教与儒家思
   想的调和进程。
       上川南儒家士大夫用“义”和“善”把佛教与儒家思想统一起来。嘉
   靖七年( 1528 ),洪雅县人、任潼关副宪的杨仲琼写有一篇《安宁寺义僧
   同食碑记》,把佛教寺院同居共食的生活方式与儒家提倡的家族同居共
   财的生活方式等同起来,认为佛教僧人聚居于寺院的生活方式符合儒
   家“义”的要求。据载,安宁寺在洪雅县城西面十里之地,创自洪武二十
   四年( 1391 ),由僧人起义创建,最初有僧数十人。其后,僧人悟认有德
   行,越来越多的人到安宁寺当僧人,人数多达一百余人。悟认立了一个
   条约,有戒 语,规 定 “为 岁 计,每 僧 人 入 谷 十 斛,计 口 而 食”(杨 仲 琼,
   1992 )。这条规定要求每位僧人每年向寺院缴纳十斛谷子,由寺院统一
   煮饭,按照人口分配而食,是同居共食的集体生活方式。悟认去世于弘
   治十二年( 1499 )。从洪武年间算起,这种同居共食的生活方式“相传逾
   九世,迄今如一日也”。杨仲琼( 1992 )感叹到,儒家历史上所称赞的刘
   良、张艺、陈竞能够实现四世、九世或十世聚族而居,是因为亲骨肉关系
   以及儒家思想所致。“今浮屠合异姓以为群聚,百人以同食”,他们不懂
   儒家理义,却能做到“义”行,看来佛教是可以深入人心的,“其深入人,
   有不能泯者”。至少,在明代士大夫眼里,佛教寺院的集体生活方式符
   合儒家提倡的家族同居共爨集体生活方式,同属于“义”行。这样,儒家
   士大夫就更能接受佛教和寺院了。
       嘉靖初年,叶桂章( 1992 )为荥经县云峰寺写了一篇《重建云峰寺碑
   记》指出,“盖闻不生不灭,法界超于无声,若存若亡,神功妙于罔象。虽
   以寂灭为宗,澜倒于形枯之列,实与儒绅同术,滥觞于性善之源。故善
   学者得其旨归,皆名曰教,而忘返者,失之茫昧,莫闯其门”。叶桂章认
   为,佛教和儒家的立足点都是从“性善”出发,两者是可以统一的,是“同
   术”的。
       从佛教寺院生活与儒家士大夫生活方式的关系来看,早在嘉靖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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