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 - 《社会》201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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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8 · 1
所以,有研究者指出昭穆制的实行正是周代宗法制的需要(晁福林, 1995 :
88 )。为了昭穆不紊,尸只能选同昭穆的孙行。而如《祭统》所指出的“父
北面而事之,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意思是说,父对为尸的子北而尊之,
是体现对所祭的自己的父亲的尊重,而为尸的子也从中学到事父之道
(郑玄、孔颖达, 2008 : 1881 )。父子关系是人伦礼法的根基。
由此可见,正如相关研究所指出的,与前代相比,周礼更加突出礼
的人文性(陈来, 1996 : 1-16 ),因而祭祀之礼与宗法的关系更密切,死
后世界与生的世界的关系也更密切。这种看待人与鬼神的关系的方式
显然是将生生的结构进行了最大限度的扩展,宋儒正是在这个意义上
论证生死与鬼神的问题。但在商周时期,这种人文思想和宗教思想是
如何形成的,又是如何凝固在礼仪中,仍然是一个需要再仔细研究的问
题。但可以肯定的是,人与鬼神的关系是理解人的社会性的重要视角,
甚至可以说前者就是人的社会性的一个环节,因为人在生时必定要处
理好对死的认识。所以,死的存在加深了我们对生之命运的认识,使我
们更能保持敬的姿态。周礼的世界始终是一个人、鬼、神和祖先同在的
世界,不宜将周礼看成一个完全世俗理性化的体系。在周礼中,人的敬
意与自觉除了人与人之间的自觉,同样有人对整个天地宇宙的一种自
觉。前文强调人在主敬状态下能在礼中达到内心感受的清明,那么,人
在主敬状态下对于这些超验世界的感受又是怎样的呢?只有仔细去理
解人与鬼神的关系,即理解鬼神的社会与政治意义,也即理解社会与政
治的神圣性基础,才能不简单地将其称为“入世神秘主义”。
《礼记·祭统》说“礼有五经,莫重于祭”,正是因为祭礼触及上述所
言的礼的一些根本问题。从相似的逻辑看,丧礼同样有非常重要的意
义,因为礼的社会性最集中表达在丧礼里面,丧礼是一个交汇点,以下
文为证:
天道至教,圣人至德,著在六 经。六经同 归,其 指在 礼。
礼有五经,本在丧服。盖天生民,有物有则,圣人承天之道
以治人之情,因人性所固有而利导之,使尊卑、贵贱、长幼、亲
疏、外内,合敬同爱,以相生相养相保,讲信修睦,尚辞让,去争
夺,万物并育而不相害,以协乎天地之性。是谓礼之大经。自
伏羲氏继天立极,作八卦,别男女,正夫妇,定父子,立君臣,别
人类于禽兽,变草昧为文明,神农、黄帝、尧、舜、禹、汤、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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