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6 - 《社会》201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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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的结构与意义
《礼记·檀弓》里的这些话有助于我们理解孔子所说的“未能事人,焉能
事鬼”和“未知生,焉知死”这两句话。这种看似存而不论的态度背后是
对生死世界关系更为深刻的认识:
而死者人之所必有,不可不知,皆切问也。然非诚敬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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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人,则必不能事神;非原始而知所以生,则必不能反终而知
所以死。盖幽明始终,初无二理,但学之有序,不可躐等,故夫
子告之如此。程子曰:“昼夜者,死生之道也。知生之道,则知
死之道;尽事人之道,则尽事鬼之道。死生人鬼,一而二,二而
一者也。或言夫子不告子路,不知此乃所以深告之也。”(朱熹,
2010 : 125 )
这段话明确了“事鬼”与“事人”的内在精神是一体的。《礼记》中对
于生死的界限的看法是有些难以理解的,一方面生死有别,一方面生死
似乎又不是完全的隔绝。到宋明理学这里就把这个问题表达得更明确
了。事实上,这一问题自商周之际到宋明以后,一直以不同的哲学表述
呈现,最早大概与对祖先的祭祀有关,陈来( 1996 : 95-160 )在考察这段
时期的宗教与伦理时便指出,祖先神与人的政治生活存在密切关系。
如果我们进一步研究,则需要说明周礼到底怎样形成,以及形成了怎样
的祖先崇拜,死后的祖先神与活着的族人关系到底是怎样的。事实上,
这也正是上表鬼神一栏所引《礼记·曲礼》的文本所涉及的核心问题。
礼曰:“君子抱孙不抱子。”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子不可
以为父尸。为君尸者,大夫士见之,则下之。君知所以为尸
者,则自下之。尸必式,乘必以几。
这一段讲的是宗庙祭祀时怎么选择代替死者受祭的“尸”,其中有
一条原则就是以死者孙为尸,但不能以子为尸,这是因为“孙与祖昭穆
同”(郑玄、孔颖达, 2008 : 96 )。《礼记·祭统》对此有进一步阐释:
夫祭有昭穆。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
而无乱也。是故有事父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
此之谓亲疏之杀也。
郑玄的注与孔颖达的疏( 2008 : 1883 )都进一步突出别昭穆的作用是
明伦,以示天下“亲疏有渐”。因为在排序中,父子昭穆不同既能分尊
卑———左昭右穆,且有北向和南向的差别———又能别亲疏,此即所谓“父
南面,子北面,亲者近,疏者远,又各有次序”(郑玄、孔颖达, 2008 : 1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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