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1 - 《社会》201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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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8 · 1

       吉登斯的研究则透视出社会学对时间的另一种更具深度的观察。
   通过对海德格尔、福柯、戈夫曼等的现代哲学与社会学传统,尤其是互
   动论传统的梳理,吉登斯提出一种更加复杂的时间观念。在他看来,时
   间是社会构成或者社会互动不可或缺的要素。他指出有三种时间:日
   常体验的绵延(可逆时间)、个体的生命跨度(不可逆时间)和制度的长
   时段(可逆时间)。时空关联是社会生产与再生产的根基,而不只是塑
   造出社会活动“边界”的东西(吉登斯, 1998 : 102-103 )。时间在参与社
   会构成时既可能体现为重复性的日常,也可能表现为权力与纪律的控
   制(吉登斯, 1998 : 228-229 )。吉登斯一直在提醒读者的是时间作为社
   会构成的要素并不是作为一种宏观社会构成的变量而存在,时间是从
   微观的互动和 情 境 中 参 与 社会 的构成。另 外,宗教史 学 者 伊 利 亚 德
   ( 2008 : 365-381 )指出,宗教的神显时间具有特殊的结构,包括非均质
   性、周期性等,而且还指出仪式与时间有重要关系。在社会人类学的传
   统中,有关生命史的研究更是本文所要借鉴的方法。生命史的研究方
   法认为,在生命的转变时期,有相应的仪式可以称之为“过程的仪式”。
   生命史的方法虽然是以个人的生命为主体,但在整个生命过程中,个人
   的关系必然由亲至疏,从小团体到大团体(林耀华, 2000 : 107-108 )。
       以上研究对于时间的理解有助于我们反观礼仪过程中的时间:不
   再把时间当成一种物理变量,而是当成主体实践和社会生活的构成要
   素。从《礼记·曲礼》来看,我们可以把时间分成三类:一天、一年和一
   生。前两个看似我们现在所熟悉的物理时间,其实,在礼的实践中,它
   们已经被转化为外在时间与内在时间的统一表达。所谓一生,即是一
   个成己的时间,体现了人的主要生命历程,诸如生死病死。婚丧嫁娶
   等。限于篇幅,表 2 只是其中一部分内容。
       以“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昏定而晨省,在丑夷不争”一条为
   例,此条所言是人子事亲的礼数:冬天要为父母保暖,夏天要清凉,晚上
   要铺床,早上要问安。注家解释“冬温夏?,是四时之法;昏定晨省,是
   一日之法。先昏后晨,兼示经宿之礼”,“温、?、定、省,虽有四时一日之
   异,然一日之间,正当随时随处省察其或温或?之宜也”(孙希旦, 2015 :
   17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日常礼仪特别注意时间变化,日常实践围绕
   昏晨和四季的轮转,以及围绕活动与休息的规律展开。注家解释说,这
   些时间点只是作为代表,其实,作为人子,无时无刻都应该体察照料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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