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7 - 《社会》201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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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8 · 1
可能完全消除( 犎狌犿犲 , 1994 : 35 )。
在分析了人类派系产生的原因之后,休谟又对其进行了类型学的
划分,他首先将派系分为“私人恩怨的”( 犲狉狊狅狀犪犾 )和“实在的”( 狉犲犪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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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者是建立在私人的友谊与怨恨的基础上的,双方并无实质上的利益
或原则的分歧;后者是建立在一些真正的观念和利益的分歧之上的。
实在派还可进一步分为基于实际利益分歧的利害派、基于原则分歧的
原则派和基于对某一人物或家族执掌政权所抱有的不同感情的情缘派
( 犎狌犿犲 , 1994 : 34-39 )。不 过,这种 划分 只 是 一 种 理 想 类 型 式 的 划
分,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派系很少是纯而又纯的。私人恩怨派与实在
派往往交织在一起,实在派中的利益派、原则派与情感派也在不同程度
上相混和。当我们将某一派别定义为私人恩怨派或实在派时,我们只
是说其中的某一原则占据主导地位。
在休谟的派系划分中,利益派和原则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
他重点分析的内容之一。休谟( 1996犫 : 532 )认为,在所有产生派系的原因
中,利益派是最可理解的,这是因为“贪欲”在人性中根深蒂固的。在社
会不同的等级中,贵族、平民、士兵与商人各有不同的利益,他们之间因
利益的不同而分化成各种不同的派系是很正常的。在共和国中,贵族与
平民之间的斗争几乎是一个永恒的现象。在专制政体中,虽然表面上好
像看不到什么派别,但它们并非是不存在。实际上是强者能够压迫弱者
而不受抵抗,造成一种表面上的安宁现象,其实是更为不公正也是更为
有害的。对于原则派,休谟认为那是只有现代才有的现象。这种原则派
又可分为基于哲学推理产生的原则派系和基于宗教分歧产生的原则派
系。基于哲学推理产生的原则派系虽然可能会产生对立的政治行动,不
过双方也可能相安无事,每个人按自己的原则自行其是。休谟最担心的
是基于近代宗教原则分歧产生的原则派系。在宗教力量的支配之下,持
不同原则的人在相遇时,很难彼此相容而不相互撞击。因为“人们总是
想要掌握每个走近自己的人的心灵,人的天性如此!”(休谟, 1993 : 42 )
在分析了派系产生的人性基础和类型划分后,休谟又对英国近代
的政治派系进行了描述。休谟认为,派系斗争始终困扰着近代英国的
社会政治生活,圆头党和骑士党,辉格党与托利党,乡村党和宫廷党之
间的斗争威胁着英国社会政治秩序的稳定。圆头党和骑士党是因为内
战时期不同的政治立场形成的,前者支持议会,后者支持国家;辉格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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