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6 - 《社会》201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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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系及其治理:休谟社会政治理论研究的一个视角


   到蔑视和憎恨,因为派别的作用恰和法律相反,派别损害政体,瘫痪法
   律,在同一民族的人们中间造成强烈的敌意,而同一民族的人本来是应
   当互相帮助、互相保护的。”(休谟, 1993 : 39 )派系倾向尤其“在自由政体
   中最易生长,繁殖最快”(休谟, 1993 : 39 ),是人类构建文明的政治秩序
   所必须应对的重大问题之一。
       休谟认为,派系根植于人性之中,是人类多样的情感倾向与非理性
   的信念结合而成的一种现象。在休谟看来,人性可以大致上包含着两个
   成份,即情感和理性。在二者当中,情感处于主动地位,“理性是,而且应
   当是情感的奴隶”(休谟, 1996犮 : 453 )。情感构成了行为的动机,理性是为
   满足人类这种情感的“工具”。不过,休谟也没有低估理性的作用,理性
   在与情感的关系中虽然是被动的,但绝不是无关紧要的。人类在进行任
   何道德、审美、经济、政治行为时,必须依赖于理性对于事实和各种关系
   的分析。没有理性的指引,情感就会变得“盲目”。因此,就任何一种行
   为而言,人类的情感与理性各司其职,是二者共同影响的结果。
       如果人们都具有相同的情感和同样健全的理性,那么人们在社会生
   活中将很容易对目标和手段达成共识。不幸的是,休谟认为,事实并非
   如此:一方面,虽然人类都具有直接情感、间接情感等不同种类的情感,
   但“几乎人人都具有某种主导性向,其他欲望和情感全都服从于这个性
   向。在他的一生当中,这个主导性向始终都在支配着他,尽管时间或许
   有所间歇”(休谟, 2006 : 72 )。另一方面,人类在理性判断中也十分容易犯
   错。休谟认为,事物之间并不存在所谓的“必然联系”,因果关系只是由
   于两个事物之间的“接近关系”、“接续关系”和“恒常联系”而在心中引发
   的“习惯性联想”(休谟, 1996犪 : 189 )。因此,理性判断过程缺乏客观机制
   的保证,而是与人类的想象能力紧密联系在一起。在相应的情感的刺激
   之下,人们很容易产生许多很不健全或随意的判断,在思想中形成了很
   多错误“信念”。只有理性十分健全的人才可能在生活中时常检视自身
   的判断的合理性,对于未经检验的“信念”保持合理的怀疑。
       正是人类多样的情感性向与信念的结合形成了多样的人类行为。
   在社会生活中,相似情感和信念的人容易形成相互的同情和理解,对与
   自己不同的行为产生强烈的敌意,从而结合成多种不同类型的“派系”。
   人们对于与自己不同的派系往往无法顺利实现同情和理解,自然产生
   赞同和不赞同的情感。“派系”的这一产生过程是十分自然的,几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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