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 - 《社会》201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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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般需要之间是否存在一 种符合 关系( corres p ondance ),
以及这种符合关系包含了什么,而不需要去认识这种符合关
系是否是有意图的。( Durkheim , 1982a ( 1 ): 123 , 1895a : 117 )
因此,只要道德科学能够在“社会有机体的需要”和某一道德规则
之间发现“符合关系”,就可以保证这种功能解释或目的论解释是合理
的。
其次,涂尔干在要求社会学家把因果分析和功能分析区分开的同
时,还指出要把两者结合起来使用,先对社会现象进行因果解释,然后
再对其进行功能分析。这样既可以避免单纯的功能解释或目的论解释
落入主观臆测,又可以借助功能分析来检验因果解释是否合理。
真的,原因和效果的坚固纽带具有一种交互性( caractère
deréci p rocité ),这还没有被充分地认识到。毫无疑问,效果
不能没有原因而存在,但是原因反过来也要求其效果。效果
是从原因中获取其能量的,但是有时效果也向原因返还这种
能量,因 此,如 果 原 因 不 受 影 响,那 么 效 果 也 不 会 消 失。
( Durkheim , 1982a ( 1 ): 124 , 1895a : 118 )
这段表述 令 人 惊 讶。一 旦承 认 原因 和 效 果 之 间 存 在 这 种 “交 互
性”,承认效果也可以反过来影响原因,那就无异于承认目的或功能也
可以成为维持该事物存在的原因。简言之,就是承认目的因的存在。
尽管人们无法不顾社会状况随意干预道德和法律,但是他们的确可以
在不同的“因果关系”之间进行选择,促成或规避某种效果。
稍加留意,我们就可以发现《社会分工论》中的因果分析夹在两次
功能分析之间。功能分析不仅先于因果解释,而且对于确立因果解释
不可或缺。如果没有第一卷借助功能分析对正常的劳动分工所具有的
有机团结功能的确证,那么第二卷的因果分析就无法从众多因素中把
生存压力与劳动分工识别为因果关系。促成劳动分工的不只是生存压
力,还有预先存在的机械团结、集体意识的衰落和遗传性等原因。同
样,生存压力也可以产生各种结果,如贫苦、移民和战争等。在上述种
种联系中,涂尔干最终在生存压力和劳动分工之间建立起一种因果关
系,恰恰是因为他已经预设了劳动分工有助于缓解生存压力这一功能
解释或目的论解释。
可见,道德科学与伦理学的差别不在于是否承认目的论解释,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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