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 - 《社会》201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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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7 · 6

       在涂尔干的社会分析中,包含着两个维度:一是人性的心理形式,
   一是社会的精神实质,这两个维度又相互统一。集体性的观念和情感
   需要个体心理形式来承载。卷入社会生活的个体,心理状态受到集体
   的强烈影响,用涂尔干( 1996 : 344 ; 2000 : 63 )的话说,体验到“外在力量
   在我们内心里的回声”,从而“给个人烙上深深的印记”。另一方面,个
   体心理形式承载的内容,其所思所想、所爱所憎,有相当一部分不是他
   个人而是社会的意识。我们不习惯用刀叉而愿意用筷子吃饭,其实并
   不是出于自己的选择。这当然不是说,个人是社会的傀儡,其言行举止
   都由社会支配,而是说,个人没办法完全跳出自己的时代和社会来思考
   和体会。他身处其中的群体生活,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他的性情倾向、
   精神气质、思想方式与道德偏好。“正是社会,才是文明全部财富的储
   藏库;正 是 社 会,才 会 积 累 和 贮 藏 这 些 财 宝,并 将 它 们 代 代 相 传”
   (涂尔干, 1999 : 282 )。完全自由自主的个体,其实只是一种抽象,没有
   人是凭空成长和自我塑造的。“塑造新的一代,意味着一点点地吸收文
   化环境”(涂尔干, 2001 : 88 )。
       这样自杀潮流就好理解了。自杀作为社会事实,本质上对应着社
   会的集体状态。这种状态既反映在个体的心理上,也体现在社会的精
   神表现上。“个人和社会生活的关系非常密切,如果社会生活不健康,
   个人不可能 不 受 影 响。社 会的苦 难必 然变 成个人 的苦难”(涂 尔干,
   1996 : 221 )。生活在病态和压抑气氛中的人,心理自然会有不同程度的
   病态。许多这样的人聚集在一起,又加剧了社会不健康的气氛,并在情


   (接上页)帕森斯( 2003 : 495-496 )所说的涂尔干思想中唯心主义和实证主义的两种倾向。在
   《自杀论》中,这个问题相当微妙。一方面,涂尔干仍然想要在特定的社会类型和自杀类型之
   间建立关联。他将利他主义自杀和宿命性自杀与低等社会关联,将唯我主义自杀和失范性自
   杀与现代社会关联,并认为在不同的社会类型中,主要的自杀类型也存在差别。这就是他对
   利他主义自杀和宿命性自杀是否算病态有些态度含混的原因。但另一方面,涂尔干的经验现
   实感和科学直觉占了上风。每一位《自杀论》的读者大概都不会怀疑唯我主义自杀和失范性
   自杀的病态性质,虽然按涂尔干自己的解释,在现代社会中这两种自杀多一些可以说是某种
   “正常”现象。涂尔干对急性利他主义自杀的详细分析,对未献身沙场却因琐事自杀的军官的
   态度,对不同自杀类型合并的描述,对宿命性自杀与现代家庭的联系,全都表明,他不是刻板
   地将自杀类型对应于社会类型,而是关注不同的自杀类型与道德生活的关系,关心现代社会
   中的各种自杀在何种意义上是病态。并且,他对道德教育的关注、对社会秩序成立之本原的
   探求,与《自杀论》中的现代社会之病理研究一脉相承。本文也正是从这个角度而非从社会类
   型的角度来讨论四种自杀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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