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 - 《社会》201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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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7 · 6
主义者,但在体会到了孤独和社会瓦解的痛苦之后,“他们要寻找一个
持久的对象,让自己始终依恋于它,从而给自己的生活以意义”。但是,
由于唯我主义者过于个体化,沉溺于自己的主观世界,“他们只能凭空
编造出某种理想的现实来满足自己。在思想中,他们创造出一种想象
的存在,让自己成为它的奴仆,为它献身。他们越是专一于此,就越是
脱离其他的一切,甚至包括他们自己”(涂尔干, 1996 : 313 )。不过,斯多
葛式自杀者并不只会自杀,他们还会杀人。为了至高无上的神,为了伟
大和崇高的理想,他们将自己的生命都视如草芥,更勿论他人的生命。
大革命时期的断头台堪称利他主义杀人的典范。涂尔干( 1996 : 238狀 ;
1999 : 281 )完全清楚,战争、革命和宗教掀起的种种狂热和亢奋,演出了
一幕幕屠杀和献祭的活剧。在他身后的百年中,以理想和宗教而杀人
或自杀的剧目还在不断地上演。雷蒙·阿隆读了《宗教生活的基本形
式》有关集体欢腾的段落,会联想到希特勒的纽伦堡大阅兵,这本身并
没有问题,但错就错在他以为涂尔干不清楚这一点(阿隆, 2000 : 239 )。
事实上,涂尔干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些现象的危险,他绝没有把集体狂热
视为医治现代社会的良药。集体欢腾可能令人们激情澎湃,但绝不是
要送他们上天,不是要让社会在狂热中燃烧殆尽。现代社会的真正出
路,要在清楚认识社会现实的基础上去创造和更新社会的理想。后面
的讨论还将集中阐述这个问题。
宿命性自杀仅出现在一个脚注中,与其他三种自杀类型相比,占的
篇幅完全不成比例。这当然令读者困惑,但也引发了后人的兴趣。研
究者的基本思路主要有两条脉络:一是将宿命性自杀与《社会分工论》
中的强制分工相联系,并将马克思的剥削和异化理论与强制分工关联
起来,从而将宿命性自杀看做某种外力强制( 犔犪犆犪 狆 狉犪 , 1972 : 164 );另一
条思路则延续帕森斯的路线,围绕规范的概念来做文章,认为宿命论自
杀源于社 会 的 剧 烈 动 荡 或 外 力 强 加,导 致 规 范 无 法 内 化 ( 犅犲狊狀犪狉犱 ,
1993 : 176-179 ; 犇狅犺狉犲狀狑犲狀犱 , 1959 )。不过,这两条思路最终有些殊途
同归,都将宿命性自杀视为外在强制却缺失内在规范的情况。这两种
描述,也确实比较接近涂尔干用的“专制”、“压制性纪律”和“过度约束”
这样的概念,但它未能解释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也无法落实到具体
的社会情境中。我们还是得在涂尔干自己的论述中寻找线索。
宿命性自杀的研究者,很少注意这个脚注的相关正文所讨论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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