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 - 《社会》201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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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神圣社会


   至政治生活中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确立均围绕着这一设定而展开。虽说
   契约关系是一种约束关系,但是涂尔干认为,这种关系并不是自由意识
   自愿达成的结果。
       涂尔干援引人类学的材料指出,早期社会中群体所依赖的纽带是
   人们所属的自然群体的纽带。“食物制造血液,血液创造生命”,人们吃
   同样的食物,意味着共享生命的同样资源,分享共同的神灵。无论是歃
   血为盟,还是基督教圣餐中的酒和面包,都通过分享圣物来约束自己,
   或只有通过血液的融合来获取群体的成员资格(参见渠敬东, 2014 )。
   罗马法和日耳曼法中的要物契约( 犮狅狀狋狉犪狋狉é犲犾 ),主体是世袭财产,因交
   易物是对方世袭财产的一部分,故接受物的一方必须予以尊重,如成为
   了后者的世袭财产,就必须交出它的等价物。因此,这是两个集体之间
   达成的交换,而且是对应性的约束关系。 3 后来,人们虽说不再支付物
   来恢复既有的秩序,也往往通过神圣的标记或誓言等象征性的言辞或
   仪式,来表现神圣力量的约束。这种情况非常类似于财产占有的最初
   形态,神灵作为契约的中介和保护者的形象来呈现。
       涂尔干认为,即便是现代社会出现的合意契约,看似是意志宣称的
   结果,但实质却依然需要一种他者的势力来保证约束关系的持续性,依
   靠一种超个体意志的存在作为最终的根据。即使古老的神灵退了场,
   依然需要一种经由完整的社会分配来确立的公平尺度来保护。这是基
   于 人 性 的 内 在 神 圣 性 而 形 成 的 仁 爱 的 义 务,从 广 泛 的 同 情 法 则
   ( 犮狅狊犿狅 狆 狅犾犻狋犪狀犻狊犿 )出发,对那些付出大于所得、服务没有得到补偿的人
   提供社会情感的支持,以此来克服“一切从遗传获得的天赋和心力”所
   造成的差别( 犇狌狉犽犺犲犻犿 , 1970 : 294-295 )。因此,契约关系的本质不是
   个体合意性的,而是社会的;社会的存在是所有契约得以存在的最大公
   约数,是所有契约的凭据和依托。
       可以说,从以上四个基本规范性的范畴出发,涂尔干对于社会的性
   质做出了历史论证。相比于道德统计学来说,历史分析更具有文明研
   究的特点,更加深入规范构成的灵魂世界,及其本体论的基础之中。总
   而言之,作为实证论的物理学,是对于社会存在的基本性征的说明,而


   3. 后来,莫斯提出这种交换甚至并不等价,礼物交换中稍迟的一方,往往会交换更多价值的
   物来达致平衡(参见莫斯, 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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