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1 - 《社会》201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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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7 · 6
生理学的概念来定义国家的功能,在方法论上能否立得住?毕竟生物
体的大脑是可见的、有形的,并通过复杂的神经系统与其他器官相沟
通,各部分有近乎完美的协调一致性。可是,我们能够在社会中找到与
有机体各器官、功能都对应的组织吗?
(一)契约论与国家权威的危机
在涂尔干看来, 1905 年分离法 案引起 的对 世俗 国家 权威性的 挑
战,内在于 1789 年原则中。“人权宣言第一次给实证法注入了个人权
利可以对抗作为一个整体的国家这一观念”,此前的公法文献中只有某
些阶层、少数个人、部分团体的特权,个人的公共权利只停留在自然法
内(耶里内克, 2012 : 2 )。《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赋予了反抗压迫的权
利,人民作为委托人,必须要有“完全自由”,才能排除“统治人民的特权
阶级”(西耶斯, 2004 : 33 ),但这项权利“是为了将以前的暴动合法化,而
不是为了批准以后的起义”(索布尔, 2015 : 115 )。然而,此后起义不断,
这也是大革命为人所诟病的地方。
分析“ 1789 年原则”,可以发现其浓厚的契约论意涵。在契约论式
的观念中,人们往往把国家视作人为的作品,不管其源自人们的公意、
审慎或者自我保存的初衷。他们觉得有力量、有智慧去规划一张最完
美的图纸,并实施建造工程。一方面,他们轻视父辈的政治经验,在风
格上求新求异。另一方面,他们乐观地相信,自己将为子孙后代打造万
年基业( 犆狅犽犲狉 , 1910 : 10 )。
不过,人们一边施工,一边发现图纸需要修改,甚至推倒原来的设
计方案,“侯爵的公馆、市民的寓所、工人的住宅、部队的兵营、共产主义
者的法兰斯泰尔,甚至还有野蛮人的帐篷”(泰纳, 2014 : 1 ),都成了新房
屋的样板间。人们厌倦了国家政权的变动不居,为此不惜迎接一个专
制政权。
实践的困境折射出理论的张力:主权者所代表的公意与个人意志
之间的冲突。个人或者群体的任意性,使他们盲目相信自己的意见体
现了真正的公意,进而随意挑战国家权威。人们很难理解自己跟自己
订立的契约,与自己同作为其一分子的共同体订立的契约有何差异,后
者为何不能反悔(卢梭, 2006 : 22 )。正如康德( 2005 : 145-146 )所指出
的,根据自由意志和契约而成的国家,其内在的悖论是,作为被权力支
配的人,他无法提出如下问题:最高权力的来源是什么。因为此时他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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