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4 - 《社会》201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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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等教育中的自主招生与人才选拔:来自北大、清华和人大的发现
分数在该校平均录取线以上,虽然名义上获得了自主招生的加分优待,
但他们实际上完全可以凭高考分数入读该校。第三类是普通统招生,
高考分数在该校平均录取线以下。第四类为优秀统招生,其高考分数
在该校平均录取线以上。
图 1 :基于高考分数和招考类别划分的四类大学生群体
以上的类型学划分考虑到通过自主招生的学生的选择性和内部的
异质性,为深入理解自主招生政策提供了便利的分析工具。在讨论自
主招生政策对教育公平和人才选拔的影响时,我们重点关注的应该是
第一类破格录取的学生,即“谁获得了破格录取”,“破格录取的学生是
否比统招生更为优秀”。进一步说,对自主招生中的破格录取学生群体
的分析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基于社会经济地位或者社会关
系网络的破格录取,这涉及稀缺教育资源分配的核心问题,也是关于自
主招生与教育公平争论的焦点问题。第二种则是基于学生能力表现的
破格录取,即,给予那些通过普通高考无法进入大学,但具有特殊才能
或者综合素质更高的学生录取上的优待。而后者才是引入自主招生政
策的初衷,他们进入大学后和大学毕业以后的表现至少要比统招生优
秀才是。
第二类“掐尖录取”的学生群体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表明自主招
生过程中的唯才是举的公平性,但也说明自主招生的选才标准和高考
选才标准是一致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自主招生实际上是对社会资源
的浪费,因为这些“尖子生”无论是否享受到自主招生的优待,都可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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