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9 - 《社会》201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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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7 · 4
许正因现代化上演着加剧乃至促成存在之遗忘的种种戏码,甚至现代
化就是对存在之离弃的历史进程,现代人又对此种种戏码和历史进程
深有体验,才使海德格尔对原本作为抗议工业社会的先声流行起来的
所谓“体验”颇有微词。既然现代性体验包含对实践紧迫性的体验,甚
至包含首先与通常对以独具现代特征的样式现身的实践紧迫性的体
验,而所谓体验已然不像当初那样充满审美自由、生命气息或情感意
义,那么,为了洞悉“体验”遭遇的颇为吊诡的转变,尤其是洞察现代人
经历的实践紧迫性体验,我们应该从哪些维度来诠释实践紧迫性体
验呢?
从前文实践紧迫性包含的意蕴出发,我们或许可以从这些维度来
诠释现代人的实践紧迫性体验。首先,实践紧迫性体验可以说是一种
历事体验。虽然在前文对实践紧迫性做现象学社会学深描时,我们曾
经指出,操劳与操持是实践紧迫性的基本现身样式。但是,无论是现身
于操劳所及的人与物关系,还是在操持所及的人与人关系上现身,实践
紧迫性往往都是以作为“存在之乡”的“语言”(海德格尔, 1946 )呈报出
自身。无论是在操劳的事物或工具不称手时,还是在操持的与他人的
共同此在共在不顺心时,归根结底地就是在操心的在世生存遭遇意外
状况时,人们往往以“出事了”的言语形式将这种状况呈现出来。人们,
更确切地说是“语言”道出的所谓“出事了”并不是别的什么,恰恰就是
实践紧迫性本身。当语言道出“出事了”的时候,正是人们遭际实践紧
迫性之时。语言道出的所谓“事”,正是现身于操劳与操持即操心上的
实践紧迫性。实践紧迫性以语言呈报并道说自身,日常用语中的“出
事”、法律术语中的“事故”或政治话语中的“事变”都是实践紧迫性的自
我呈报。实践紧迫性现身为“发生之事”,对实践紧迫性的体验就是对
诸事的体验,实践紧迫性体验由此成为一种历事体验。
值得指出的是,实践紧迫性往往自我呈报为“事”,不仅使我们得以
将实践紧迫性体验视为历事体验,更有助我们更深入理解所谓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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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社会范畴”( 狋犺犲狊狅犮犻犲狋 狔狋犺犲狊狅犮犻犪犾 )到底何谓社会的构成问题。当追
问社会的构成时,往往指向某种实体,至少是某种具有实在性的要素。
个人、家庭、阶层、结构、关系、资源与规则等便是社会学家由此方向思
考得来的答案。因此,当将社会说成由实践紧迫性构成时,显然会给人
以荒谬之感。因为作为实践本质属性的紧迫性往往被理解为一种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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