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 - 《社会》201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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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何种治理以及相应的何种治理效率,而不是降低统治风险与提
高治理效率的矛盾问题。
首先需要指出,从曹文的分析架构和逻辑来看,“风险论”或统治风
险最小化理论,就是一种效率指向的理论。就建模形式而言,曹文建构
的是一个规划论形式的模型。这类模型的特点是:假定存在一个决策
主体,给定其目标函数、约束条件、可能的备选方案,讨论在何种条件下
决策主体可以实现其最大化或最小化的目标。曹文就是在这样的架构
中建构了统治者统治风险最小化治理模型,讨论中国历史上集权和分
权的变动。毋庸置疑,“统治者统治风险最小化”和“统治者日常行政治
理成本最小化”一样,本身就是决策者效率概念。
这里有必要说明,在谈论效率的时候,应区分决策者(或行动者)效
率和社会系统效率(科尔曼, 1992 : 39-44 )。社会系统效率是对由若干
行动者的互动造成的某种后果的效率状态描述,而决策者效率则是基
于决策者的目标实现状态而做出的效率描述。在决策者是由若干人组
成的集团时,只要在分析中将其假定为像一个行动者那样决策,则他们
的决策效率在理论上仍属于决策者效率,而不属于社会系统效率。在
曹文及其所涉及的其他论文中讨论的统治者风险、日常行政效率,都属
于决策者效率范围,而非社会系统效率,二者不可混淆。
进而,从曹教授研究的实质内容的理论脉络来看,“风险论”就是一
种以效率为基础的治理理论。且不论他在对各种备选体制进行分类时
将其称为“治理体制”,就是在他把集权和分权作为统治风险最小化的
不同备选体制安排的处理思路中,也不难看到来自科斯的在不同治理
方式间以交易成本最小化为基础的比较选择的影响; 2 当他讨论在何
种风险特征下,何种治理体制具有相对优势时,又可以看到来自威廉姆
森的治理机 制 比 较 分 析 的 影 响。 3 所 以,“风 险 论”与 “帝 国 的 治 理 逻
辑”、“行政发包制模型”一样,都是以某种效率为基础的治理理论,只是
2. 科斯( 1990 )假定,经济行动者在一定的资源约束下,既可以利用市场组织形式,也可以利
用厂商组织形式来实现特定的目标,而选择何种形式,取决于采用不同组织形式的交易成本
比较。在两种组织形式之间,边际成本最低的规模划分边界是:厂商组织内部边际交易成本
等于市场边际交易成本。
3. 威廉姆森( 2001 )的治理机制分析试图在不同的交易特征和不同的治理机制之间找到基于
交易成本节约的相对优势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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