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1 - 《社会》201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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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7 · 3

   阶段以及在此过程中的政策执行情况。
       第一阶段的讨价还价集中在休牧时期,以 2001 年四东县首次提出
   休牧为起点, 2004 年 6 月全市草原禁牧暨牛羊舍饲现场会在四东县召
   开为节点。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全县明确休禁牧要求,适应从放牧
   向舍饲的转变,县政府与乡镇政府针对休牧要求进行“喊价”,但尚未形
   成实质的讨价还价,即二者并未就协议点进行协商谈判,而是各自出
   价。在休牧前期,县政府的出价要求是在全县实施休牧,即特定时段、
   特定地点不准放牧,由于在非禁牧的时间和区域仍可以放牧,休牧并未
   引起全县的“紧张”。到休牧后期,由于休牧面积逐渐扩大,且 2005 年
   马上进入全面禁牧阶段,县政府要求全县解决草原禁牧后群众的养殖
   技术和养殖手段问题,为全面禁牧做足准备。
       为实现休牧以及转变生产方式的目标,县政府进行了广泛的动员
   宣传,县委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强调,“没水、没草带来的生态灾害不仅
   仅是四东县的,更是直接威胁到周边乃至全省环境的重大问题。市里
   每年都投入大量资金支持我们搞生态建设,如果我们自身再不珍惜,将
   来旅游业、畜牧业等各方面发展都会受到制约” 5 。分管畜牧工作的副
   县长也多次表示,“休禁牧工作不是一禁了之,管住了牲畜不到草原上
   来,那它吃什么,就要解决饲料问题,还要解决饲养场所问题,这样理解
   休禁牧工作的意义,要把它当作促进和带动全县畜牧生产规范化和科
   学化转变的突破口” 6 。在具体行动上,四东县成立了县委书记、县长任
   组长,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为成员
   的全县禁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乡镇成立“一把手”负责的禁牧执法
   领导小组,并且成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县委组织部、环保、兽医、
   公安、广电联合组成的草原禁牧督查小组,定期对全县的禁牧工作进行
   检查督导。综合运用发放宣传单、举办培训班、深入农户“算经济账”、
   典型带动等形式,在全县上下营造出全面实施草原休禁牧的舆论氛围。
   将草原管理情况作为指标纳入到对乡镇的年终考核中,由县人大牵头
   开展生态审计工作,对各乡镇草原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生态评定,对
   草原管理保护工作不力、生态审计不合格的单位和领导实行一票否决。


   5. 县委书记在全县经济形势通报会议上的讲话(根据录音整理), 2004 年 12 月 27 日。
   6. 来自对四东县主管副县长的访谈, 2007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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