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社会》201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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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7 · 3


       二、集权国家的治理体制:“风险论”及其推断

       在考察历史事实之前,我们需要拓展和完善“风险论”,以回应周雪
   光等学者的批评。周雪光( 2011 , 2012 )曾批评“风险论”及其“中央治
   官,地方治民”的模型,认为这一模型把国家的治理结构看得过于刚性
   和稳定,忽略了集权与分权的动态演变。这一批评富有洞见,特别是考
   虑到,在中国历史上,中央与地方关系曾经发生多次重大变化,这更是
   我们不能回避的问题。在本部分,我们尝试拓展“风险论”,使之成为能
   够解释集权与分权之演变的动态理论。我们从基本假设(“风险最小化
   假设”)开始。

       (一)“风险最小化假设”
       集权国家的统治者在治理国家上首先考虑的是如何应对他们所面
   临的威胁 ( 犅狌犲狀狅犱犲 犕犲狊 犵 狌犻狋犪 , 犲狋犪犾. , 2003 : 19-35 ; 犛犮犺犲犱犾犲狉 , 2009 ;
   犎犲狊狊 , 2013 )。 3 这些威胁按来源划分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民众叛乱。
   民众是被统治的对象,他们受政府征税、征劳役、管制等影响,或者,受
   天灾或经济危机等冲击,有可能爆发抗议、骚乱,甚至反叛,从而威胁社
   会稳定和政权稳定。我们把这种威胁称为“社会风险”。第二种是由应
   对第一种威胁所派生出来的。为了应对第一种威胁,统治者必须依靠
   军队和官僚系统,这就可能会出现军队和官僚系统的内部人脱离控制,
   甚至反叛的问题,这就是“代理风险”。在本文中,我们忽略中央政府的
   官员给统治者带来的代理风险,着重考察地方官给统治者和中央政府
   带来的代理风险。 4 第三种威胁是外部军事入侵。为了应对外部入侵
   的威胁,必须依靠将领在边疆御敌,也依靠官僚系统向民众征税、征物
   资、征劳役等后勤供给,这就提高了边疆将领的代理风险,也加剧了民
   众叛乱的社会风险。

   3. 本文把统治者和中央政府看成是一体的。统治者是政权的最终执掌者,是中央政府的领
   导核心和主要决策者;中央政府是统治者的执政团队,它受统治者支配和控制,也向统治者负
   责。因此,在本文中,我们有时候用统治者代表中央政府,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把“统治者及
   其中央政府”简称为“中央政府”。
   4. 考夫曼( 犓犪狌犳犿犪狀 , 1988 )说:“纵观人类历史,让官僚系统中分散在全国各地的地方官员
   ( 犳犻犲犾犱狅犳犳犻犮犻犪犾狊 )保持忠诚和服从,是中央政府面临的一大问题。这些地方官员具有很强的意
   识自行其是,把他们管辖的地域变成一个独立王国,使得中央政府在动员资源和获取信息上
   越来越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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