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7 - 《社会》201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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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7 · 1

           不是说社工不需要捍卫人权和社会正义,这的确是最根
       本的价值。但是这一点也要跟整个社会现实挂钩;在中国不
       太适合提人权或者正义这个词。( 2犃 )
           捍卫人权和社会正义在目前情况下已经超出了我们社工
       能够把握的范围,因为这涉及政府部门的合力。政府需要有
       共识才可以,所以我们应该先与政府合作,然后再慢慢改变他
       们的意识和行为。( 2犇 )
       某机构负责人通过分享自身经验,来证明社会工作者在实务的过
   程中是如何对此能力进行回避:
           例如进村做普法宣传吧,社工就处于很尴尬的地位。有
       一些残疾人原本能领取一些残疾补贴,但是村往往不通知这
       一批残疾人去拿。结果只有知道这件事的小部分人去拿了,
       但大部分人不知情。最后,钱就慢慢进入村委口袋了。我们
       尝试去跟村委争取,但是部分村委在这一方面会比较抗拒。
       我在工作上也会觉得非常沉重和无力,最后会跟服务对象回
       避这个问题。我们只能在可做的范围内去做。( 2犖 )
       “ 促进社会变迁的意愿”是另一个突出的例子。“心有余而力不足”
   (如 1犕 、 2犉 、 2犆 )多次出现在专家的表达中。有资深社工对无法从政策
   层面推动社会的改变而深感挫折:
           当现行的政策或者社会的资源不能帮助服务对象的时
       候,即使社工和服务对象谈得再多,结果也只能这样子。所
       以,很多政策层面的事情我们也没什么办法去做,我们真的只
       能做到对服务对象进行陪伴而已。( 3犗 )
       有鉴于此,专家们更加推崇一些中立和程序性的价值伦理能力,如
   “遵循法律”(“不能在法律框架外行动”)( 1犃 )、“恪守保密原则”(“具有
   绝对性,真的很重要”)( 1犅 )、“履行知情同意”(“专业行动不是随性而
   为,是有程序规范的,所以行动的专业度才高”)( 2犔 )、“坚 持非判断”
   (“自己的观点带到服务对象那边,会影响他们的判断”)( 3犃 )和“符合
   专业要求的职业素养和工作品质”(“服务对象会看见你的外在,而你的
   形象就会影响整个社工界”)( 2犓 )。这些中立和程序性的能力恰恰体
   现了诠释“适合本土情景”的两个原则:去政治化和技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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