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社会》201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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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7 · 1
要以一种现象学的态度来审视自身:确定性的知识何在?
现代性的疯人院对于癫狂的囚禁,其特点在于:“用被禁闭了的责
任苦恼”,取代了“自由自在的癫狂恐怖”;灌输悔罪感的训诫制度的出
现,非但不能使非理性获得解放,反而使癫狂长期受到控制———被化作
“我们的良心之城”,因为“语言作为真理或道德的表述,与肉体有直接
关系”(福柯, 1999 : 168 )。在这里,福柯的社会现象学特征已经十分明
显,他要求“公正地”对待弗洛伊德,因为弗洛伊德的工作体现出一种回
归( 狉犲 犵 狉犲狊狊犻狅狀 )或者说还原的性质,通过对于弗洛伊德之工作的还原性
分析,福柯判断说:
弗洛伊德则回到疯癫的语言层面,重建了因实证主义的
压制而沉寂的一种体验的一个基本因素。他没有对疯癫的心
理疗法做任何重大补充。他在医学思想中恢复了与非理性对
话的可能性。最具有“心理学性质”的疗法如此之快就遇到了
它的反题以及对其结构的确认,对此我们无须惊讶,因为精神
分析涉及的并不是心理学,而是一种非理性体验,这种非理性
体验恰恰 是 在 现 代 世 界 中 心 理 学 的 意 义 一 直 加 以 掩 盖 的。
(福柯, 1999 : 181 )
在此,福柯的工作表明,我们上述关于现象学社会学的提问可以落
实在具体研究之中:现象学可以拓展进入非理性领域的研究吗?在福
柯的研究中,这是我们得以理解现代人的关键问题,因为现代性的兴起
所展现出来的一个重要成果是:“在 18 世纪下半叶,疯癫不再被视为使
人更接近于某种原始的堕落或某种模糊存在的兽性的东西。相反,它
被置于人在考虑自身、考虑他的世界以及考虑大自然所直接提供的一
切东西时所划定的距离。在人与自己的情感、与时间、与他者的关系都
发生了变化的环境里,疯癫有可能发生了,因为在人的生活及发展中一
切都是与自然本性的一种决裂。疯癫不再属于自然秩序,也不属于原
始堕落,而是属于一种新秩序”(福柯, 1999 : 203 )。图克与毕奈尔的工
作已经表明了这一新秩序。与此相应,在福柯眼中,忏悔的义务“是基
督教遗赠给现代社会最有害的遗产之一”(米勒, 2005 : 498 )。疯癫状态
代表了一种未成年状态,并由此被安置在了未成年状态所赢得的一切
现代其他状态之中:它没有理性的自治能力,当然也就没有了一切现代
人的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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