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3 - 《社会》201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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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即当阶级冲突被较为成功地解决时,人们会改变自己的阶级意识,
形成一种替代性的社会观念( 犕犪狀狀 , 1973 : 13 ;叶念先, 1994 )。另一方
面,曼又对国家自主性的结构基础和运作机理进行了细致分析。他在
韦伯的基础上把领土归属以及对领土的中央控制作为显著的国家特
征,论证国家权力的自主性是基于国家独有的(为社会)提供一个领土
中央控制的组织方式的能力。国家的自主权力分为两种,即专制权力
与基础性权力:前者是指国家精英享有的、不必与市民社会团体进行制
度化协商的行动范围,一般文献中所说的国家自主性指的就是这种专
制权力;后者指国家能实际超越市民社会并依靠后勤支持技术在其统
治的疆域内实施政治决策与协调社会生活的能力。这种权力在前工业
化国家比较微弱,但是在所有工业化国家中都得到了非常充分的发展,
当今所谓的国家权力扩张对市民社会的侵犯也是这种基础性权力,而
不是指专制权力。按照曼的分析,正是国家存在的必要性(大多数社会
需要在国家范围内由国家提供一些生命与财产保护的垄断性规则)、国
家功能上的多元性(维持国内秩序、军事防卫、交通通讯设施的维护以
及经济再分配)、特别是国家的领土中央控制性,构成了国家独立于市
民社会的来源和基础。因为国家的基础性权力是基于国家的领土中央
控制形式能够提供市民社会本身无法提供的社会效用;国家专制权力
的程度则与市民社会无法驾驭领土中央控制形式有关。在这个意义
上,虽然国家使用的权力工具只是各种社会权力的组合,但是国家权力
却无法直接或从根本上还原为社会权力,国家也不是各种还原论所谓
的仅仅是阶级斗争的场域、阶级统治的要素、核心价值的体现、社会分
配的中心或军事暴力的制度化。国家是一种完全不同的“社会—空间”
组织。曼断言:相比国家精英与社会阶级间关系的陈旧老套的争论,社
会的领土归属和中央控制的程度才是最有意义的理论课题,在这个问
题上可以看到国家对社会生活施加的巨大影响。国家对于理解社会至
关重要。哪里的国家强大,哪里的社会其领土归属和中央控制程度就
更高。“这 是 我 们 关 于 国 家 自 主 性 权 力 所 能 做 的 最 一 般 的 陈 述”
( 犕犪狀狀 , 1984 ;刘昶, 2016 )。
曼其实是在一般机理上论证了国家自主性建基于结构性基础之
上,并非主要取决于运作国家的政治家个体是否自主和强悍。当然,他
也充分注意并且论证了历史上各个国家由于条件组合不同而导致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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