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1 - 《社会》201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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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这一思想史的洞见对《自然社会》有关现代道德
秩序的政治哲学分析提供了重要的矫正和补充。但将现代社会的道德
平等上溯至基督教传统中奥古斯丁反对佩拉纠主义的努力,甚至更进
一步追溯到保罗乃至耶稣建立陌生人的普遍主义道德的尝试,仍然未
能回答现代的道德世界本身是如何构成的这一哲学问题。更进一步
说,无论是坚决拒弃人伦或人义的道德神学,还是无中生有的上帝创世
叙事,都仍然承认人性才是这一道德世界建立的基底。我们必须回到
人,哪怕是“赤条条的人”。不管我们多么相信人性在全能者手中或历
史进程中的可塑性或“可完善性”,人性仍然会顽固地回来,以出乎意料
的新方式发挥作用。我们在体认现代道德世界的新与变时,如何能够
从中捕捉到人性的自然踪迹,或许是《自然社会》现有分析中最根本的
缺陷。
二、自然状态作为道德空间
以自爱的社会性或非社会的社会性作为现代人性论的起点意味
着,《自然社会》并不认为现代社会与古典政治的首要差别在于自然人
性中的激情造反颠覆了更高的理性,或者相对和平的激情(比如恐惧)
驯服了暴烈的激情(比如骄傲),利益规训了狂热与迷信,甚至某种更有
效的现实主义代替了梦一样的理想主义,而在于一种与自然政治性迥
异的社会性图景的构成。正如韩潮( 2016 )在评论中指出的,要判定这
一社会性图景的内涵,自然状态是否具有实质性的道德意涵是一个关
键的理论问题。
陈涛( 2016 )对《自然社会》的评论首先针对的就是这一点。陈涛认
为,现代自然法学派的“自然状态”概念不能只视为现代社会生活的否
定性开端,它也具有积极的道德意涵,这一意涵不仅体现在普芬道夫和
洛克的自然状态学说中,甚至早在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中就已初现端倪。
在陈涛看来,《自然社会》虽然已经将自然状态看作“现代主体的生存空
间和道德空间”(李猛, 2015 :第 5 节),但却未能真正把握霍布斯自然状
态的道德意涵,而满足于将其看作自然激情导致的自我毁灭或法权意
义上的理性矛盾,从而错失了霍布斯自然状态学说在道德意涵上兼具
否定与积极意涵的张力或模糊性。
《 自然社会》确实主张自然状态是一个道德空间。强调这一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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