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社会》201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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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来认识人的激情。由自然激情带来的战争状态,在根本上是一个根
据“自然力量” 3 来 一 较 高 下 的世 界。自 然权 利论 证则 隶属于 政治 哲
学,因为它使用了不属于自然哲学的“权利”( 犻狌狊 )概念,尽管霍布斯的
政治哲学在许多方面仍然依赖于自然哲学有关人性的研究,因此还没
有像康德的道 德 哲 学 那 样,完 全成 为一 门 独 立 自 主 的 学 科 ( 犎狅犫犫犲狊 ,
1981 : 191 、 301-303 、 1991 : 42 、 1996 : 60-61 )。 4 但是,自然权利的 争
斗,不同于自然力量的角逐。在霍布斯这里,自然权利不等于自然力
量。霍布斯不是斯宾诺莎主义者。自然状态学说位于自然哲学通往政
治哲学的临界点( 犎狅犫犫犲狊 , 1996 : 90-91 、 1998 : 26-27 )。自然权利,
而不是人性论,构成了现代政治哲学的基础或第一原理。也正是在这
个意义上,霍布斯说:
政治学和伦理学(有关正义和不正义、公平和不公平的科学)
能够被先验的证明,因为我们自己制造了这些原则。这些原则是
正义(即法律和信约)的原因。借助它们我们认识了正义、公平以
及它们各自的对立面不正义、不公平是什么。在有信约和法律之
前,就像在野兽之中一样,在人之中,无论是正义还是不正义,无
论是公共善还是公共恶,都不是自然的( 犎狅犫犫犲狊 , 1991 : 42 )。 5
正是“我们自己”把自我保存的“欲望”界定为“权利”。我们凭借什
3. “人的力量……或者是原初性的,或者是工具性的。自然力量,指的是身体或心智的能力
( 犳犪犮狌犾狋犻犲狊 ),诸如超凡的体力,容貌、明智、技艺、修辞、慷慨和高贵,工具性的力量,指的是借助
自然力量或运气获取的力量。诸如富裕、声望、友谊,以及上帝的隐秘工作,也就是人们所谓
的好运。”( 犎狅犫犫犲狊 , 1996 : 62 )由于在自然状态下,人的生活孤独、贫困、卑污、野蛮、短促,所以
他几乎没有机会去发展自己的“工具性力量”。
4. 有关人的激情的研究,被霍布斯明确称为伦理学或道德哲学,但是它究竟属于自然哲学,
还是属于政治哲学,霍布斯本人就存在犹豫。在《利维坦》中,伦理学被划归在自然哲学之下
( 犎狅犫犫犲狊 , 1996 : 61 ),而在《论物体》中,伦理学则被划归在政治哲学之下( 犎狅犫犫犲狊 , 1996 : 11 、
73-74 )。根据霍布斯的解释,伦理学在归属上的这个困难源于人自身:“因为人不只是一个
自然物体,而且也是国家的一部分,或我认为的政治体的一部分。基于这个原因,他既需要被
视为人,也需要被视为公民,也就是说,物理学的第一原理需要与政治学的第一原理相结合,
最困难的与最简单的相结合。”( 犎狅犫犫犲狊 , 1991 : 35 )“权利”和“法”都属于政治学的第一原理,
因此,自然权利论证隶属于政治哲学。
5. 必须指出,霍布斯在不同的作品中有关这一点的论述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比如,在《利维
坦》中,伦理学或道 德 哲 学,有 关 正 义 和 不 正 义 的 科 学 都 被 划 归 在 自 然 哲 学 之 下 ( 犎狅犫犫犲狊 ,
1996 : 61 )。不过,考虑到政治哲学探讨的两个主题,即政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臣民的权
利和义务,都建立在权利概念的基础之上,因此即便自然权利可以被划归为隶属于自然哲学
的道德哲学,这里仍然需要解释权利是如何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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