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1 - 《社会》201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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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东西。但众所周知,霍布斯拒不承认自由意志的存在。不过,我们稍
后将要看到,霍布斯对自然权利的定义似乎又特别需要这样一个自由
意志概念。
最后,现代国家正是由这样的一个一个的“我”所组成的。这意味
着,现代国家要得以构成,人就必须经历战争状态,去掉各种传统共同
体所赋予他的纽带,成为自由和平等的个体。问题在于,这种“必须”是
否也是一种“应当”?
总之,我们应该在霍布斯“自然状态”的概念上停留一段时间。因
为对于当下的我们来说,霍布斯“无神论”的自然状态,一切人反对一切
人的战争状态,远比洛克或普芬道夫的上帝的自然法还起作用的自然
状态,或卢梭的人们彼此“相忘于江湖”的自然状态,在经验上离我们要
更近。“战争状态”的经验,对于我们来说,不仅仅体现在类似于内战这
种极端情形下,也不仅仅体现在国际政治中,甚至也不仅仅体现在陌生
人聚集的日常的城市空间中,它早已伴随着我们近代的社会变革,渗透
到刘震云在《一句顶一万句》中所描写的乡间“熟人社会”、圈子和家庭
的日常生活之中,渗透到我们每个人的思维和想象之中。现代人的漂
泊感,不仅仅出现在鲁宾逊的荒岛上,也不仅仅呈现在陌生人遭遇的社
会空间中,而且已经进入到家庭之中。一种在家的漂泊感,家里的孤
独。 2 当我们在想象中,在心里返回自然状态这个开端时,我们即便不
是诉诸于自我保存之正当性和明证性,但也绝不会是上帝和自然法。
霍布斯活在我们当下。
二、自然状态学说在多大程度上是一种人性论?
我们继续逗留在霍布斯“自然权利”概念的讨论上。作者比以往的
任何研究者都更为敏锐地把握到,霍布斯在论证自然状态是战争状态
时提供了两条不同的路径:自然激情论证和自然权利论证。前者更偏
重于从人性的自然平等出发去论证,后者则从自然权利,因而更偏重于
从人性的自由出发去论证。至于二者的关系,作者讲得不是很充分,而
2. 李猛关注的重心(借助澄清霍布斯自然状态的实例,来把握自然状态这个概念随后经历的
历史化)在某种程度上转移了他的注意力,使得霍布斯自然状态的这个“想象”的维度,或内心
的维度,没有因为前文有关自然状态中“未来”向度的出色分析而得以进一步延展。当霍布斯
说,自然状态的生活孤独、贫困、卑污、野蛮、短促时,当他列举各种现实中的例子时,他首先希
望的是我们动用自己的经验去想象一下自己身边的公共权力不在时,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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