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2 - 《社会》201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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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状态的道德意涵:定位现代道德的开端


   只是强调后者是对前者的转化,借助这一转化,霍布斯“排除了从善或
   恶的角度来理解自然人性的传统做法”(李猛, 2015 : 142 )。在讨论霍
   布斯的自然激情论证时,作者也指出,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学说,不再像
   传统政治史那样,从人们的性情差异,如马基雅维利区分的贵族气质和
   平民气质,来思考政治生活(李猛, 2015 : 129 )。不过,作者认为,这些
   差异都不妨碍我们仍然可以把霍布斯的自然权利论证或自然状态学说
   视为一种“人性论”:“自然状态学说就是现代政治哲学的人性论”、“而
   ‘对一切东西的权利’其实是将自然状态下的人性冲突浓缩在一个从绝

   对自由出发的自相矛盾的法权概念中”(李猛, 2015 : 114 、 120 、 128-
   129 、 137 、 140-143 、 189-190 )。
       暂且撇开自然激情论证,霍布斯的自然权利论证还算得上是一种
   人性论吗?或者,我们不妨这样假设,撇开霍布斯有关人性的自然研
   究,撇开自然激情论证,只保留“自然权利论证”,对于霍布斯的政治哲
   学来说是否足够?
       “人性论”在传统上指的是“灵魂学说”,后者隶属于自然哲学。因
   为人根据其自然本性在一个目的论的自然秩序中占据一个等级。传统
   伦理学或道德哲学的基本思路是从人的自然目的出发去推演出一套伦
   理和法律规范,作为人性从当前的状态达至其完满状态(即目的实现了
   的状态)之间的中介。从人性这一自然事实,跨越到道德事实,之所以
   不存在现代社会科学所焦虑的对事实与价值的混淆,乃是基于一个目
   的论的自然秩序图景。一个存在者的自然作为其目的,规定了它的职
   能( 犲狉 犵 狅狀 ),而这个职能进而构成了判断它事实上的行动的标准。教师
   的职能是上好课(目的论),所以一个讲课清楚而又明白(事实陈述)的
   教师就是一位好的教师(价值判断)(麦金泰尔, 2011 : 67 )。
       霍布斯的政治哲学,不仅拒绝传统的自然目的论架构,而且以事实
   上的人性———“政治社会并不改变人性”(李猛, 2015 : 144 )———代替了
   目的论意义上应该去实现的人性。在这种情况下,人性就失去了其规
   范含义,而只是一个自然事实,因此无法构成现代政治哲学的基础。因
   此,如何从研究人的自然的自然哲学跨越到涉及人、主权者和公民的权
   利和义务( 狅犫犾犻 犵 犪狋犻狅狀 )的政治哲学,就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
       具体到我们这里所谈的问题,根据霍布斯划分的学科体系,自然激
   情论证隶属于自然哲学,因为我们可以借助推理,从心智运动的原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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