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 - 《社会》201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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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个体的共同生活:自然社会的“自然”与“社会”
派的“属己”概念,阐述了以自爱为基础,以自然权利和财产概念为支撑
的自然社会关系。也即是说,这些孤独而毫无共同规范的个体之所以
没有陷入霍布斯式的战争状态,是因为他们天生的“自爱”就是规范之
母;只要真正在社会生活中展开自己,自爱就会让他们认识到什么是属
于自己的,什么是属于别人的,进而在彼此之间达成以尊重别人之财产
为核心的信任纽带。因而,一方面是自爱和财产通过自我所有感带来
的安定性,一方面是尊重和信任所达成的自然社会的交往,二者都在根
本上缓解和克服着孤独个体因陌生而产生的恐惧。联系上文有关鲁滨
逊的分析,前者是通过劳动、制作和生产所展开的从个体向社会的运
动,它奠定了社会生活的自然机制,后者则是孤独的个体在陌生中所发
掘出来的社会性友爱。尽管《自然社会》对此做了相当深入的分析,但
作者仍然更多地将其看成对霍布斯事业的铺垫:“格劳秀斯的工作并没
有彻底完成,有待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理论从意想不到的方向将其推
进到令现代人惊讶、但又无法回避的极端立场”(李猛, 2015 : 89 )。
在此背景下,普芬道夫综合格劳秀斯的自然社会性概念和霍布斯
的自然状态理论而得出一个相对折中的立场,他所刻画的个体形象也
带上了模棱两可的复杂性:
检视了所有这些主题,显然,我们得在这里提出一些折中
的办法。由自然相似性所产生的人际间的纽带、人类的彼此
需要以及自然法关于和平的指令,基于这些理由,那种认定自
然状态为战争状态的观点是不合适的。然而,人类的邪恶、他
们的欲望,以及那种足够与正当理性对抗的人类激情,所有这
些也决定了自然状态下的和平是不稳定的,也是不可靠的。
因此,我们应该把每个人预先当成自己的朋友,我们也应该乐
于承担对别人和平和仁慈的义务:如果对方愿意接受善意的
话。然而,与此同时,我们又必须时刻关注自身的安全,绝不
能掉以轻心,就好像所有那些与别人建立的友谊都是靠不住
的———千万不要轻信他人的正直与单纯,千万不要丧失了防
人之心。(李猛, 2015 : 221 )
这个深具两面性的自然状态清晰地展现了普芬道夫对孤独个体之
间如何达成共同生活的期望和担忧。既要向他人展现仁慈和友爱,又
要同时保持恐惧意味的警惕,而不管是哪一方面,其背后的人性底色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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