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3 - 《社会》201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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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6 · 6
虽然如此,本文仍尝试从这种“批评”中提炼出几个问题稍作解释。
米尔斯对帕森斯式的“宏大理论”的第一个不满是它缺乏“可理解性”
( 犻狀狋犲犾犾犻 犵 犻犫犻犾犻狋 狔 犕犻犾犾狊 , 1959犫 : 27 ),这似乎主要指其论述风格,不过,理
)(
论写作尤其是不同理论家的写作自有其道理和特征。 20 如果对待那些
所谓晦涩难懂的理论著作皆如米尔斯一般进行任意“改写”而弃原著如
敝屣,思想界恐怕早就被各种“赝品”所充斥。 21 与此相关的另一个问题
是宏大理论的“抽象性”或“一般化”特征:“宏大理论的基本起因在于最
初选择的思维层次太一般,以至于它的实践者们不能合乎逻辑地着手
进行观察”( 犕犻犾犾狊 , 1959犫 : 33 )。虽然理论探讨的方式是多样化的,但毫
无疑问的是:抽象恰恰是理论的本质属性之一, 22 而抽象和具体的关系
问题也一直是不同理论家所要面对和处理的核心问题。某种意义上
说,否定抽象即意味着否定理论思维。米尔斯指责的与此相关的第三
个问题是宏大理论的“不现实性”,认为宏大理论家阐述了“一个概念王
国”,是一 种 “概 念 拜 物 教”( 犳犲狋犻狊犺犻狊犿 狅犳狋犺犲犆狅狀犮犲 狆 狋 )( 犕犻犾犾狊 , 1959犫 :
35 )。 23 概念是构建理论的基本单位,理论建构显然不是米尔斯所谓的
“对概念的联结与分离”的概念游戏( 犕犻犾犾狊 , 1959犫 : 26 )。
除此之外,米尔斯的“批评”中是否也像他讥讽帕森斯的理论那样
“有点东西”呢( 犕犻犾犾狊 , 1959犫 : 27 )?米尔斯的批评还真有其“实质性”的一
面,在这个方面,他和“激进—冲突”取向的社会学家们倒是颇能达成一
些共识。不过,在今天看来,这些针对帕森斯理论的批评早已成为陈词
滥调,其中的曲解和鲜明的意识形态指责等问题大多已被相关研究所澄
清。大体而言,这些批评者提出的问题(包括米尔斯在本章的相关批评)
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帕森斯关于“秩序问题”的探讨;二是帕
森斯的理论无力处理权力、冲突、变迁等问题;三是意识形态上的“保守
20. 虽然许多批评者都指出了帕森斯著作的晦涩风格,但也有一些研究者对此提出了独特的
理解,例如沃恩( 犠犲犪狉狀犲 , 1989 : 83 )对帕森斯的“理论—写作”( 狋犺犲狅狉 狔 -狑狉犻狋犻狀 犵 )的精彩阐释。
21. 米尔斯( 犕犻犾犾狊 , 1959犫 : 34 )讥讽地写道:“宏大理论沉醉于造句法,却对语义学熟视无睹”。
类似的冷嘲热讽在本章可谓俯拾皆是,在米尔斯笔下,帕森斯这位“宏大理论家”仿佛不具备
读写能力( 犾犻狋犲狉犪犮 狔 )的孩童。
22. 参见帕森斯( 犘犪狉狊狅狀狊 ,[ 1937 ] 1968 : 6犳犳. )在《社会行动的结构》中对(科学)理论之本质的阐述。
23. 基于这种“想象”,米尔斯( 犕犻犾犾狊 , 1959犫 : 48 )认为“帕森斯在《社会系统》中未能真正着手社
会科学研究,因为他已被下述观念所迷惑:他所建构的那种社会秩序模型是某种具有普遍性
的模型,因为他事实上已经盲目迷恋于他的那些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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