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1 - 《社会》201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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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6 · 6
权力的终极类型就是暴力。” 12 帕森斯认为,米尔斯的“权力”概念是一种
“零和”( 狕犲狉狅狊狌犿 )概念,亦即“权力是支配他人的力量”( 犘犪狉狊狅狀狊 ,[ 1957 ]
1969 : 199 )。其要点在于:“对米尔斯来说,权力并不是一种履行作为一个
系统的社会中的或为了社会利益的功能的能力,而是被排他性地解释为
某种群 体———权 力 的 拥 有 者———为 了 得 到 想 要 的 东 西 的 一 种 工 具
( 犳犪犮犻犾犻狋 狔 ),其方式是通过阻止另外的群体———无权者( 狅狌狋狊 )———得到它
想要的东西”;这种权力概念意味着“将一种总体性现象的次要的和派生
的方面提升到核心位置”( 犘犪狉狊狅狀狊 ,[ 1957 ] 1969 : 199 )。为此,帕森斯提出
了另外一种对“权力”概念的理解:“权力是社会中的一种一般化工具
( 犲狀犲狉犪犾犻狕犲犱犳犪犮犻犾犻狋 狔 )或资源……它是为了实现某种一般性的‘公共’承诺
犵
已经设定或可能设定的目标而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 13
最后是米尔斯的批判风格以及与之相关联的道德评判和意识形态
问题。帕森斯指出,米尔斯的《权力精英》(包括以前的某些作品)中“对
于人和制度的一般腔调( 狋狅狀犲 )是极其刻薄的……《权力精英》……同样
是一种控诉( 犻狀犱犻犮狋犿犲狀狋 )。他甚至没有试图表现出某种科学的中立性。
本书是对美国‘上流社会’的自命不凡的一种激烈的和讽刺性的抨击”
( 犘犪狉狊狅狀狊 ,[ 1957 ] 1969 : 189 )。在其文章的最后部分,帕森斯分析了米
尔斯的 意 识 形 态 立 场,将 其 归 纳 为 “个 体 主 义 取 向 的 乌 托 邦 主 义”
( 犻狀犱犻狏犻犱狌犪犾犻狊狋犻犮狌狋狅 狆 犻犪狀犻狊犿 )。 14 但米尔斯的立场中有摇摆:他有时像“一
个怀旧的杰斐逊式的自由主义者”,有时又自诩“社会主义者”(非共产
主义者);这种想要与“基于个体主义假定的自由主义—社会主义”都
保持一致的做法,使得米尔斯的思想中存在着“一种基本张力”。
(二)米尔斯 狏狊. 帕森斯:《社会系统》
在帕森斯的评论文章发表两年后,米尔斯的《社会学想象》出版。
12. 在《权力精英》出版的第二年,米尔斯( 犕犻犾犾狊 ,[ 1957 ] 1968 : 245 )对相关评论进行了集中回
应,其中论及他所使用的“权力”概念,他再次强调:“强制( 犮狅犲狉犮犻狅狀 )是权力的‘最终’形式”,并
指出(并无阐发)“权力的主要的和众所周知的类型”:权威、操纵( 犿犪狀犻 狆 狌犾犪狋犻狅狀 )和强制。这也
再次印证了帕森斯的相关判断。
13. 帕森斯在此提出的“权力”概念已经近似于他在 20 世纪 60 年代提出的一种观念,即(政
治)权力———和货币、影响力( 犻狀犳犾狌犲狀犮犲 )以及价值承诺( 狏犪犾狌犲犮狅犿犿犻狋犿犲狀狋 )一起———作为“社
会系统”的一种“一般化的符号性交换媒介”( 犵 犲狀犲狉犪犾犻狕犲犱狊 狔 犿犫狅犾犻犮犿犲犱犻犪狅犳犻狀狋犲狉犮犺犪狀 犵 犲 )。参
见他关于“政治权力概念”( 犘犪狉狊狅狀狊 , 1963 )的长篇论文。
14. 帕森斯( 犘犪狉狊狅狀狊 ,[ 1957 ] 1969 : 201-202 )认为这种当代社会的意识形态有三种主要版本:
自由主义的、资本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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