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3 - 《社会》201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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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6 · 5
何看待这些神话传说的。吴飞( 2013 : 120-121 )在讨论古代“圣人无
父”之说的现代解释时评论道:“这种‘六经皆史’的研究方式,却往往不
能摆脱西方理论的痕迹。虽然古代诗学传统也在不断讨论圣人无父的
问题,皮锡瑞甚至把它和‘知母不知父’的说法关联起来,但在没有西方
理论介入之时,他们绝对不会推出母系社会的结论。……如果把这些
神话当作史料来考察古代的社会制度,就完全脱离了经学传统中讲述
这些故事的语境和用意,而要用这些材料重构出一套意义来,又必须依
照西方理论的框架,等于拆散了原来神话故事的结构,剥夺了它的意
义,然后再按照一套新的理论赋予它意义,重建它的结构,甚至为它重
构一个历史语境,其牵强与荒谬之处是显而易见的。但我们如果能够
以尽可能客观的态度,同情地理解经学中讲述和讨论这些故事的本来
语境,揭示出这些神话故事的礼学意义,并由此去理解其诠释之争的本
来问题,或许就能够使这些故事在现代学术体系中得到一个更恰切的
位置,使我们能够更好地体会诗人吟诵它们的真正用意,从而可以进入
与西方理论更严肃的对话。”这正是“知母不知父”的现代讨论所面临的
现状以及我们所应当采取的研究进路。
既然“知母不知父”不足为母系社会之证,那么,究竟应当如何理解
中国古代典籍中的“知母不知父”之说呢? 13 宋小克( 2013 : 9 )认为,不同
流派神话学者的研究“有一个共同的倾向,即一般把神话从所属典籍中
提取出来,然后作单个神话的分析或作多个神话的系统研究。这种研
究方式适应了中国神话零散分布的情况,但也隔离了神话与所属典籍
的鱼水关系,使很多神话丧失了本来面貌。如《庄子·盗跖》谈神农时
代,学界一般认为是母系氏族社会的遗迹,却不知其中另有深意。在古
人看来,母子之爱属于自然天性,而父子之爱则带有更多的社会属性,
属于老庄所谓的 ‘礼 义’、‘孝 慈’等 层面。庄子 说‘民知 其母,不知 其
父’,意谓神 农 世 之 民 已 忘 却 ‘仁 义’、‘礼 乐’,回 归 到 自 然 的 生 命 状
态———与麋鹿共处而无相害之心。对神话的隔离阐释所造成的误解还
有很多,主要原因还是‘断章取义’”。宋氏对《庄子》“民知其母,不知其
13. 在《庄子》、《吕氏春秋》的古代注释中,尚未发现对于“知母不知父”一类文字的注释,因此
我们不清楚古代注家是怎样看待这类文字的。参见方勇, 2012 : 630-648 ;陈奇猷, 2002 : 1330
-1344 。《商君书》则没有古注。历代研究者一致的看法是,孔子说盗跖故事是庄子的寓言,
并非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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