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3 - 《社会》201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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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6 · 5
政机构重视,乡镇的执行积极性却不很高,而乡镇配合税费征缴工作
的积极性甚至在 2004 年出现了较大程度的下降。不过,表 1 中并不
存在县级党政机关“下达强度”不断上升而乡镇“匹配力度”不断下降
的工作,说明在数据覆盖的三个年度里,并不存在县对乡控制力明显
弱化的政策领域。
若将“下达强度”和“匹配力度”的变化结合起来考察,就能得到一
些更加有趣的发现。以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为例,不仅“下达强度”在三
个年度高位递增,“匹配力度”更从 2000 年的 44.7% 跃升至 2007 年的
80.4% 。这说明,县级党政机关不仅越来越强调将社会综合治理下达
给乡镇,而且有办法确保后者充分重视这项工作。在实地调研中,我们
了解到,如同一些研究已经发现的那样,包括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和减免
农业税在内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在 2003 — 2005 年曾经触发过一轮进京
上访的“洪峰”( 犔犻 , 犲狋犪犾. , 2012 )。此后,群体性上访和进京上访被从
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政机关视为重要问题。面对来自更高层级的问责
压力,为确保在短期内迅速控制信访量,许多县级党政机关通过执行
“零指标”和“一票否决”等严厉的考核制度,要求乡镇充分重视“维稳”
工作(张 永 宏、李 静 君, 2012 ),社 会 综 合 治 理 工 作 的 “匹 配 力 度”在
2004 — 2007 年出现飙升。
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不同,税费征缴工作在三个年份的“下达强
度”虽然几乎未变,但 2004 年和 2007 年的“匹配力度”却远低于 2000
年。我们通过调研发现,税费征缴工作“下达强度”保持稳定的原因在
于农业税于 2004 — 2006 年被逐步停征后,乡镇仍需征缴工商业税和计
划生育罚款等非税收入,征缴压力并未系统性缓解。但是,同一时期进
行的县、乡财政改革强化了县级财政作用,特别是使县级财政的转移支
付成为乡镇收入的主要来源,从而削弱了后者征缴税费的财政激励。
面对同样与经济有关的农民增收和发展乡镇企业等工作,在县级党政
机关“下达强度”不断下降的情况下,乡镇的“匹配力度”反而上升,说明
乡镇主动加大了对这些工作的重视程度。我们在实地调研中了解到,
这种情况往往与争取支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有关。随着中央对农村采
取“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项目逐渐成为转移支付的主要方式,例
如,在中央近百项与新农村建设有关的专项资金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以
项目形式下达。乡镇治理机构为争取此类资金,往往乐于重视与之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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