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6 - 《社会》201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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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生”与“死”


       美国社会对“未成年人”重新进行想象的重要标志是“超级掠食者”
   ( 犛狌 狆 犲狉犘狉犲犱犪狋狅狉 )的出现。政治科学学者迪鲁里奥( 犇犻犾狌犾犻狅 )用这它界定一
   种将为美国社会带来混乱的新犯罪者类型,他称“这些孩子对人命毫无
   敬意,对未来毫无概念,他们是石头般冷酷的掠食者”,“到 2000 年,在我
   们今日的街道上将会至少增加 30000 个杀人犯、强奸犯、抢劫犯”,这些
   年轻的人们“极端冲动”、“道德水准低下”且“极度自私”,“他们不以被捕
   为耻,也以入狱为苦”,“只要他们年轻有精力,他们就会‘自然’地谋杀、强
   奸、抢劫、袭击、盗窃、交易毒品,并且乐在其中”( 犇犻犾狌犾犻狅 , 1995 )。
       “超级掠食者”之说只是一种神话,因为它所预言的一大波青少年
   犯罪者并未如期出现,且在此后数年内“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率实际上
   一直在下降。它产生于 80 年代末到 90 年代初飙升的“未成年人”暴力
   犯罪率,却夸大了真实的危险。问题关键在于,大众接受了这种神话,
   “超级掠食者”的意象成功地引发了人们的恐慌。正是出于对“未成年
   人”崭 新 形 象 的 警 惕 才 有 了 一 系 列 的 移 送 改 革 ( 犈狊狋狉犪犱犪 , 2001 ;
   犌狌 犵犵 犲狀犺犲犻犿 , 2012 )。当人们都认定今日的“未成年人”不再是过去那
   个应受呵护教化的“未成年人”时,将他们与成人等同视之也就不难理
   解了。
       在经典的少年司法叙事中, 1967 年的高尔特( 犌犪狌犾狋 )案是一个重要
   的转折点。在该案发生之前,美国少年司法制度基本上在与其他领域
   截然不同的法律观与正义观下运作,将“未成年人”导入病理学的程序,
   诸如对其诊断、开具处方、进行治疗等的非正式程序,而非刑罚视野来
   支配其执法;在高尔特案之后,在最高法院的干涉下,少年司法导入了
   立足宪法的“正当程序”理念,“未成年人”被明确认定拥有与成年人一
   样的程序权利( 犌狌 犵犵 犲狀犺犲犻犿 , 2012 )。福克斯( 犉狅狓 , 1970 )在多年前就指
   认“正当程序革命”为神话,各州立法反映的情况也的确如此,它最大的
   意义在于为变质的“未成年人”打开了窗口———他们与成人一样享受程
   序权利,当然也应承担责任。就其初衷而言,高尔特案本身并无根本改
   变少年司法理念的意图,最高法院强调“适用于成人的规则不应适用于
   这个新法庭”、“未成年人不会因罪行而像成人一样被惩罚”、“介入的目
   的乃是教化”( 犐狀狉犲犌犪狌犾狋 , 387犝.犛.15-16 [ 1967 ]),然而,事实上,高尔特
   案也并未达到大法官们所欲达到的积极效果,虽然在该案的指引下法
   官做出了一系 列 尝 试,但 却并 未引 发立法 者的 有效回 应( 犅犻狉犮犽犺犲犪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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