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9 - 《社会》201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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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6 · 3

   将自己需要履行的各种义务与应该享受到的各项权利捆绑连带,并主要
   以责任连带的方式对村组干部实行反制(陈锋, 2012 )。但在国家涉农项
   目中,除了“一事一议”需要农户集资之外,其他项目从设计、施工到验收
   实际均由政府承担,从而打破了上述权利义务的双向制衡关系。
       (二)村庄增量逻辑与权力结构固化

       一方面,村治主体获得大量利益眷顾,绝大多数村民被排除在利益
   分配格局之外,利益治理并不意味着有效治理;另一方面,有着上述问
   题的治理主体并不会因此而下台,村庄权力结构呈现出日趋固化的特
   点。这与村治主体争取项目指标确实在客观上改善了村庄基础设施条
   件有关,也与村治主体对村庄精英的利益拉拢有关,但均不足以解释为
   何村庄社会对村治主体的种种不轨行为保持了足够的容忍度。对于这
   一问题的解释,还需要从更为深层的国家与农民关系角度理解。
       税费时期,无论是税费征收还是计划生育政策执行,在强势的国家
   政策驱动和基层政府执行面前,村庄社会表现出的是存量逻辑,即在村
   庄社会和国家之间“你少我多”、“你多我少”的对立关系中,尽量将自身
   损失降到最低点。再者,村庄公共设施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都要从农
   户那里收取,农户完全可以以一种主人翁的姿态监督资金的使用和流
   向。他们采取的最为直接和有效的策略就是时刻监督作为政府代理人
   的村干部行为,后者在执行中稍有差池就会面临村民的集体反抗。
       税费改革之后,国家与村庄社会之间既存的紧张对立关系发生了
   变化。怀村前任村支书邓新年将这种变化表述为:“政府现在不算外
   人,村里只有与政府合作才能搞好生产,搞好建设,因为基础设施都是
   靠政府项目支持的。” 17 在邓新年的认识中,国家与农民关系在当前是
   一种合作的关系,而在两者关系转变过程中,村庄社会表现出的是一种
   增量逻辑,即在不改变存量的前提下,尽量争取国家项目以实现自身发
   展。增量逻辑追求的不是利益最大化,而是“能得一点是一点”的底线
   满足原则。在不损害个体利益的前提下,对于其他问题,村庄社会“不
   想管也不能管”。之所以说“不想管”,是因为涉农项目虽然用于多数村
   民受益的公益事业,但相对于直接从自己手中拿出去的税费来说,与村


   17. 来自 2013 年 7 月 4 日对怀村原支部书记邓新年的访谈。正因为没有能够及时回应村庄
   社会的项目诉求, 2010 年邓新年被善于跑项目的唐永生(见表 3 )所代替,因此,这一表述也是
   邓新年对自己败选的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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