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5 - 《社会》2016年第3期
P. 185
社会· 2016 · 3
系,因此,当时村干部大多是村庄中种田、宗族大、为人厚道朴实的农
民。 10 税费改革之后,随着乡镇政府成为一级“悬浮型政权”(周飞舟,
2006 ),乡镇对于村庄的控制力度剧减,这直观表现在基层党委对村庄
内选举的控制放开(袁松, 2012 )。乡镇政府一方面没有主动介入村庄
事务的积极性,而将更多的时间精力放在了“争资跑项”上。另一方面,
乡镇政府还会策略性地利用村干部争取到的项目资金作为自身的政
绩,比如玉镇在 2013 年年终报告中写到:“加大对古村落———简村的宣
传推介保护工作,该村获评为全国传统村落和自治区历史文化名村”,
事实上,简村古村落项目其实是现任村主任蒋木林争取到的。由此,乡
镇的“悬浮”、对村庄政治控制力的降低以及对村干部争取项目的策略
性利用,都为村庄社会基于自身项目诉求选择村治主体提供了条件。
如何利用村干部身份谋利成为当前村治主体上台的基本动力。驻
村支书李堂林之前从事果品收购生意, 2010 年胜选上台后果品收购生
意转手他人。争取项目指标,进而承包项目工程获利,成为李堂林目前
的主要收入来源。对于担任村干部的动力,用李堂林自己的话说:“现
在当村干部首先要看有没有好处,一个月 1000 元的村干部补贴不值
一提,好处主要来自于跑项目、做项目。” 11 在玉镇,除通过承包项目工
程直接谋利外,“找补”成为村治主体的主要获利方式。概括来看,“找
补”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以项目建设资金不足或后续配套不足导致项目
工程无法发挥作用为由,向政府部门申请非项目资金,二是通过配合工
程承包商获得部分利益眷顾。
综上,在村庄社会项目诉求冲动这一结构性背景下,由于乡镇政府
与村庄社会关系的调整以及村治主体个人的谋利冲动,村庄中“黑白通
吃”,交际能力强,为人仗义且敢想敢干,人脉关系广且脱离农业生产的
村民获得了村庄社会的支持,实现了村庄权力结构中的精英替代。
10. 用乡镇政府干部的话说,“积极配合政府工作的村干部虽然有利于乡镇政府,但并不多
见,更多的是老实本分,两者(乡镇政府与村庄社会)利益兼顾,对乡镇而言,至少他们不背后
使坏”。资料来自 2013 年 5 月 6 日对玉镇镇党委原副书记李某( 1994 年至 1999 年在任)的访
谈。
11. 资料来自 2013 年 6 月 13 日对驻村支书李堂林的访谈。
· 1 7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