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 - 《社会》201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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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之争:丧服制度与法律秩序
方之古义,宜以非司寇而擅杀当之。后世遇有狱如此,比者宜以为准”。
沈家本( 1985 : 1458 )也认为,“季彦所论与武帝略同,处以擅杀而不与杀
人同,则较武帝所论,尤为允当”。然而汉武帝此处并未论及复仇者,大
概是国家法律对以公羊传为代表的“春秋之义”有所保留。虽然迫于儒
臣的压力,统治者有时会对复仇的孝子烈女予以宽免,但总体上还是对
复仇持严格的限制态度,更何况这还涉及继母(即使是已经恩断义绝的
继母)能否成为复仇对象的复杂问题。因此,汉武帝不在复仇问题上过
多纠缠,而直接将防年以普通杀人罪论处。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防年案”虽以汉武帝为主人公,但此则材料未
必是汉武帝的真实言论,可能包含后人加工的成份。虽然诸多学者倾
向于认为“梁相案”与“防年案”实本一事,但西汉武帝与东汉孔季彦相
去甚远,可见传闻之谬。据文献学考证,《孔丛子》旧题为秦末汉初孔鲋
所撰,后世对此多有论争,梁启超认为此书是魏晋时期的大儒王肃所伪
造。根据日本学者冢田虎的考据,孔鲋为孔子的八世孙,秦末为陈涉博
士,卒于陈下,但此书《连丛子》篇所记孔季彦之事明显在孔鲋之后。孔
季彦为孔子的二十代孙,主要活动于东汉和帝、安帝时期,卒于汉安帝
延光三年(公元 124 年)。现代学者多认为《孔丛子》先由孔鲋编纂,陆
续成于孔氏子孙众手,在先秦两汉流传的真实材料中又有后人增益,
《 连丛子》被编定成书应该在东汉末年,最后编纂者当为孔季彦的下一
代,在魏晋时代被正式引用(孙少华, 2011 )。
因此,“梁相案”出自《连丛子》篇最早也是东汉末年之事,而“防年
案”更是可疑,此则故事最早的可靠出处迟至唐代编纂的大型类书《通
典》,此后文献转引也多以《通典》为本,如《折狱龟鉴》说此则故事“见
《通典》,不着出处,旧集不载”, 7 《棠阴比事》也在“汉武明经”条记载,
“见《通典》,不着本处”, 8 只有宋代的《西汉 年纪》 9 标明 了两个 出处:
《 汉武故事》与《通典》。宋代大型类书《太平御览》 10 也将其来源追溯到
《汉武故事》。可见,《汉武故事》是惟一可能的早于《通典》记载“防年
案”的文献。
7. 郑克 . 折狱龟鉴·议罪 . 清嘉庆墨海金壶本 .
8. 桂万荣 . 棠阴比事 . 四部丛刊续编景元钞本 .
9. 王益之 . 西汉年纪 . 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
10. 李窻 . 太平御览·皇王部 . 四部丛刊三编景宋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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