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社会》201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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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6 · 2

   的现实缺陷。顾炎武说:“知封建之所以变而为郡县,则知郡县之敝而
   将复变。然则将复变而为封建乎?曰,不能,有圣人起,寓封建之意于
   郡县之中,而天下治矣”(顾炎武,《郡县论·一》)。因此,今天的郡县之
   弊,并不在于封建制度之不兴,而在于圣人之不起,在于没有圣人以封
   建之精神义理来治理郡县制的国家。“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
   其专在上”,这是顾炎武所总结的两种制度各自的弊害。其中,郡县制
   的问题,是庞大的官僚体系以及彼此间的处处牵制,体制僵硬,“法”又
   密不透风,可谓“今之君人者,尽四海之"为我郡县犹不足也,人人而疑
   之,事事而制之,科条文簿日多于一日,而又设之监司,设之督抚,以为
   如此,守令不得以残害其民矣”(顾炎武,《郡县论·一》)。
       所谓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意思是要依据圣人对于三代之制中
   “公天下”的理解,打破“尽天下一切之权,而收之在上”的集权制系统,
   重新理顺“公”“私”之辨。换言之,封建之意即是圣人之意,柳宗元所讲
   的郡县制将封建制各私其土的情况收为一国之政,进而开创一个“公天
   下”的世界,并未深得圣人之意。国之公并不等于天下之公,“古之圣
   人,以公心待天下之人,胙之土而分之国”,才是真正的道理。
       圣人之道,不在以公绝私,而在以私成公。顾炎武明确指出:“天下
   之人各怀其家,各私其子,其常情也。为天子为百姓之心,必不如其自
   为,此在三代以上已然矣。圣人者因而用之,用天下之私,以成一人之
   公而天下治。”(顾炎武,《郡县论·六》)要实现国之大公,就必须给天下
   之人私其常情的空间,周封建的最大价值,在于天子从不掠人之私,天
   子“不敢肄于民上以自尊……不敢厚取于民以自奉”。这里的辨证是,
   天子依人之常情以治理,让百姓守亲亲、尊尊之道,合居共存之德,而不
   是以所谓的公权力强行规定普通民众的生活方式,才是治国理政之大
   理。“故天下之私,天子之公也。”监司设得太多,牧伯再能干,法律规定
   得再严密,只能起到看管和监视的作用,反而会使百姓不自为,不自主,
   不能通情达理,这是对民众的最大残害。民生之厚,民情之彝,全都依
   靠百姓循着人情常理行事,何为人情常理,却是由封建的宗法秩序和伦
   理关系所提供的。因此,顾炎武所提出的政改之路,就是要从县政的基
   层治理出发,将以往郡县制中最突出的流官制和监察制,去吏事之弊,
   兴教化之责。
       一个庞大的帝国,若仅依靠板结僵硬的制度结构,收紧于中央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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