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 - 《社会》201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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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社会的双轨治理体系
就会悬浮在基层社会之上,相互脱节,无法得到士风和民彝的滋养。顾
炎武提出的具体办法,是将封建的精义纳入到县级治理之中。“今天下
官无封建而吏有封建”,这是他对郡县制现状的判断。所谓“官无封建”,
指的是今人所用知县,皆不是千里以内习其风土之人,根本无法抚恤民
生,体察民情,以致“官无定守,民无定奉,是以常有盗贼戎翟之祸”。所
谓“吏有封建”,指的是那些没有人格修养、只知循章办事的吏胥,反而在
地方政治中代代相继,窟穴其中,绑架州县之权,侵夺百姓之财,“养百万
虎狼于民间”(顾炎武,《郡县论·七》)。更麻烦的是,中央政府只重国家
分配,常常以“公天下”的名义,强行褫夺地方权利,正可谓“法之敝也,莫
甚乎以东州之饷,而给西边之兵,以南郡之粮,而济北方之驿”。
因此,以封建之精义,重新恢复以本土为责的官员遴选和考核机
制,扩大地方行政的自主权,实行终身任用制,即如顾炎武在《郡县论·
一》所说的“尊令长之秩,而予之以生财治人之权,罢监司之任,设世官
之奖,行辟属之法”,才能重振地方政治(瞿林东, 2013 : 2 )。与此同时,
用封建时代乡举里选的办法,依人品口碑推荐取士,再用唐代身言书判
的办法,经考核试用录取贤能,才能除体制之弊,兴人事之政。同样,地
方治理之根本,在于充分发挥士人教化和学问的作用,培育良好的士风
与民风。对于士人的使用,也可不拘一格,则如顾炎武在《郡县论·九》
中所言:“夫天下之士,有道德而不愿仕者,则为人师;有学术才能而思
自见于世者,其县令得而举之,三府得而辟之,其亦可以无失士矣。”可
见顾炎武对于“世官”制度有极高的期许(瞿林东, 2013 : 3. )
尽管顾炎武提出的办法后人多有争议,官制与教化问题历来是传
统社会地方治理的大问题,要对此做出澄清和细判,还需另文做详尽交
代。但若从政治逻辑的角度看,顾炎武显然是要在郡县制的治理结构
中植入另一条轨迹,这颇有些类似于今天我们熟知的承包制和包干制
的逻辑。郡县以利和,而封建以义和,行政与教化必须双轨并举,不给
父母官和老百姓人情常理的合法空间,制度设计得再好也不过是无源
之水。我们从顾炎武的讨论中,可以明显感受到两个基本的要点。即
这里所说的封建之意,一是人事系统中官与吏的判分,二是行政系统中
上与下的双轨。某种意义上讲,儒法关系即是对于官吏体制的协调,对
于士大夫内在精神中的道统之强调,对于技术官僚和职业官僚的制衡。
而郡县体制中,则要把县级及以下的行政从庞大的官僚体系中解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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