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0 - 《社会》201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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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尼斯的“新科学”


   蒙昧主义、国家专制主义相互融合( 犜狀狀犻犲狊 , 1961 : 58 )。滕尼斯正是要
   建立一个超越它们的新“自然法”(法哲学),以此塑造新的伦理生活。
       在滕尼斯( 犜狀狀犻犲狊 , 1979 : 犡犡犐犐 )看来,一方面,新“自然法”的基础
   显然不在于理性主义自然法人为设定的“抽象个体”,同时,由于“理性
   的原则着力于确定由这些个体的意志所形成的观念的( 犻犱犲犲犾犾犲狀 )关系
   和结合,理性的自然法处理的是这些关系的形式上的结果”,因此它也
   拒绝纯粹观念和形式化的讨论。相反,经验世界里的人是“不断感觉着
   的生命”( 犜狀狀犻犲狊 , 2000 : 38 ),他们的知觉、意志都源自于外在情境,包
   含着特定内容,即使“理性”或“思维”也不是无中生有,它们产生于人的
   心理活动过程中,植根于完整的心理世界;另一方面,反理性主义者准
   确地把握了人类自然的社群生活这一事实,但是不应当陷入不切实际
   的怀古与因循守旧的蒙昧状态,更不应当丧失理性的能力,对“国家”与
   “民族”怀抱狂热而空洞的信仰,而必须考虑理性主义者为现代社会奠
   定的法权基础( 犜狀狀犻犲狊 , 1979 : 犡犡犡犐 )。
       就此而言,滕尼斯的“心理学的人类学”构成了他的新“自然法”的
   基础,他以类似“自然史”的写法,将人的心理世界以“过程”的方式呈
   现。在这个意义上,滕尼斯所谓“前理性主义的愿望和思维”指的并不
   是 17 世纪理性主义之前的“人性论”观点,而是从“自然史”的脉络澄清
   理性主义者所谓的“愿望”和“思维”发生的前提与情境。可以说,滕尼
   斯重新定义了《利维坦》的第一部分。每一种情感与意志都发育自特定
   的条件,从它们复杂的关联里,滕尼斯将发现新的“共同生活”之可能。
       在 1880 / 1881 年手稿里,滕尼斯( 犜狀狀犻犲狊 , 2000 : 44 )指出,根据“每
   个人在自身之内就能够经验到的‘精神的事实’”,我们能够推论出心理
   世界的 形 成 过 程 及 其 内 在 秩 序。 遵 照 霍 布 斯 和 斯 宾 诺 莎 的 传 统,
   滕尼斯( 犜狀狀犻犲狊 , 2000 : 45 )用“意志”这个概念作为“公分母”,贯穿人类
   心理自然成长的各个阶段。
       从人降生起,“他的灵魂过程的所有差异还保持在未发展的状态”,
   但这并不意味着人最初是洛克所说的个体的“白板状态”,相反,人并非
   孤零零 地 从 “无 ”中 蹦 出 来,独 自 面 对 这 个 世 界,而 是 像 滕 尼 斯
   ( 犜狀狀犻犲狊 , 2000 : 48 )所说的,人最初就如同植物那样自然地从属于他们
   的根基,“我们将孩子感受为母亲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是她身体结成的
   果实( 犔犲犻犫犲狊犳狉狌犮犺狋 )”,这个孩子是母亲身体的自然延伸,属于母亲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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