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9 - 《社会》2016年第1期
P. 89
从“官吏分途”到“群体三分”:中国地方治理的人事结构转换及其政治效应
部流动及以及干部流动的限度与边界。由此,笔者认为,应该将官吏分
途与当代中国地方治理人事制度中的结构性问题联结起来,正是沿着
这样的思路,我们提出了从官吏分途到群体三分的分析框架。所谓群
体三分,是指当代中国的地方治理中由官僚群体( 犫狌狉犲犪狌犮狉犪狋犻犮 犵 狉狅狌 狆 )、派
生群体( 犱犲狉犻狏犲犱 犵 狉狅狌 狆 )、雇佣群体( 犲犿 狆 犾狅 狔 犲犱犵 狉狅狌 狆 )三者有机组合而得
以维系的群体结构。官僚群体就是今天所说得公务员群体,是拥有公
务员编制的群体。派生群体更多地是指拥有事业编制的群体。这一群
体存在于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但他们与国家权力关联程度远
远高于与社会的关联程度。之所以称之为派生群体,就是因为他们从
事的管理职能是从国家政权派生出来的,受制于“小政府、大社会”原则
的约束,有一些职能从官僚群体中派生出来,转移到了基层政权的代理
性机构之中。派生群体未来的出路就是进则为官,退则为民。他们在
政治地位上类似于古代中国居于官吏之间的幕僚群体和师爷群体,只
不过古代中国的幕僚群体或师爷群体是私人性的,不是国家性的,相反
当代中国的派生群体是国家性的、公共性的,而且他们承担着与幕僚群
体及师爷群体完全不同的职能,所以只能说在地位上有点相似。而雇
佣群体则是完全依靠市场化机制构建起来的辅助群体,他们居于国家
与社会的交汇点上,承载着行政机构分配下来的任务。从这个角度来
说,雇佣群体更接近于古代的吏。
实际上,笼统地说,古代中国地方治理是在官吏分途的结构分化中
展开,这大致是不错的,但是,吏所对应的具体群体,在不同朝代则有很
大差别。官吏分途在其具体的展开和运作过程中是极为复杂的。科举
制和官僚制支撑着国家治理的上层结构,由不同角色组合而成的吏制
则支撑着国家治理的下层结构。尤其是吏制的技术取向和能力取向,
是缺乏实践能力之官僚群体所赖以仰仗的重要力量。当代中国的地方
和基层治理,与古代中国相比显然更加复杂。于是,官吏分途中的一分
为二就逐渐演变为基层治理群体的“一分为三”。一分为三就是指地方
治理者表现为官僚群体、派生群体和雇佣群体的分化与组合。正如古
代中国官吏分途的界限并不是绝对刚性的一样,在当代中国,这三种群
体之间的界限也不是绝对刚性的。派生群体成员向官僚群体成员的转
化、雇佣群体成员向派生群体成员的转化通道是存在的。只不过转化
通道有宽窄之别而已。
· 8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