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 - 《社会》2016年第1期
P. 48

社会· 2016 · 1

   一个自上而下、权力不受约束的无限政府来说,强规则难以推行;同时,
   给定一只“闲不住的手”,弱激励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如何提供差异化的
   激励,让权力不受法治约束的政府官员做好事不做坏事,让努力干活的
   人区别于懒政不作为的人。
       从委托人的角度看,发包关系相比官僚制(雇佣制)来说,最大的好
   处是节省直接雇人可能带来的监督和管理成本,只需界定相对简单和
   明确的发包目标考核和问责承包人即可;同时,行政发包制也使得(属
   地)承包人可以因地制宜,对地方性信息做出更灵活的反应。对于像中
   国这么庞大的帝国来说,维持地方的灵活性和多样性是极其必要的(周
   黎安, 2008 , 2014犪 ;周雪光, 2011 , 2014犫 , 2016 )。更重要的是,行政发包
   制也意味着一种差异化和灵活的激励机制,正式激励与非正式激励并
   存,层层分包过程也是层层分利的过程(周黎安, 2014犫 )。然而,发包制
   也使得承包人可以更加自由和“狭隘”地实现自己的目标,损害委托人
   发包目标之外的其他利益。从这个角度看,发包制更适用于委托人目
   标相对单一且容易界定的场合,而如果发包制运用于多目标和垄断性
   场合,发包方则必须施加更多的“行政性”控制。这就是朝廷对地方官
   监控比对负责漕运、驿站、盐政、海关的官员的监控要严厉地多的原因;
   事实上,后者经常被委托给地方官员(如督抚)代为负责和监管。从另
   一方面来说,如果在多目标和垄断性场合,我们看到政府以发包的形式
   只聚焦于某些核心目标(如只关心税赋和治安),那就说明政府在这些
   方面遇到了非同寻常的压力而不得不“两害相权取其轻”,甚至“铤而
   走险”。
       以企业外包为例,假定 犃 企业从 犅 企业订购一组零部件,双方协
   商好价格之后, 犅 企业生产供货。这里, 犃 企业是发包方, 犅 企业是承
   包方。给定供货价格, 犅 企业生产的成本越低,其获得的利润就越高。
   因此,发包关系提供了一种市场化的激励,在很多情况下比发包方自己
   雇人生产更有效率(这就是为什么发包方向外部市场购买而非自己生
   产)。发包方不仅关心价格,也关心零部件的质量,所以在订购合同里
   不仅会写明交货价格,还会对零部件的规格和质量标准有所要求。可
   以想见,关于产品质量的维度越容易界定,发包关系的效率就越高,反
   之带来的扭曲效应就越大,承包企业出于压缩成本的动机会降低产品
   的那些不易完全界 定 清 楚 的 质量 维度(如产 品对 人体 辐射的 危害 效

    · 4 0 ·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