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 - 《社会》201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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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讨论:层级分流模式与官吏相对谱系
       本文将上述政府官员空间流动的趋势称为地域基础上的“层级分
   流”模式,即每一行政层级上的大部分官员通常在该行政区域内部固守
   或流动,只有处于这一层次最高位置的极少数官员有机会向外地或上
   一层级流动,而且在官僚体制的各个层级均呈现类似的趋势。具体说
   来,这一模式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地缘基础的凸显。在镇、县、市各
   层级的流动,无论是平级的调动还是向上晋升,基本上是以地缘为边界
   的,即大多数干部主要是在同一行政区域(地域)内流动。例如,乡镇政
   府的干部大多终生在该乡镇内部流动;一个县各个机构的干部大多终
   生在本县内部流动;同样地,市级或市属干部大多终生在本市的行政区
   域内流动。第二,层级间的逐层分流。某一行政区域内官僚体制最上
   层的主要负责人(如正副职或主要机构的负责人)有更多机会跨区域流
   动(例如,一县负责人调任另一县负责人)或向上一级行政区域流动(如
   一县负责人调任上一级市级部门任职)。换言之,在官僚体制的各个层
   次(市、县/区、乡镇),官员的流动空间大多局限于上一层次的行政区
   域,即乡镇一级主要负责人在本县内各机构流动,县级主要负责人在本
   市内各机构流动,市级主要负责人在本省内各机构流动,极少有跨越行
   政级别的空间流动(如某一县委书记调至原地级市以外地区任职)。第
   三,据此推断,政府各机构内部的办事人员更多地显示出“胥吏”阶层的
   特点。本文的资料只包括政府各机构主要官员(通常是正副职领导)的
   信息和流动状况,事实上,各级政府机构中还有大量的办事人员,如乡
   镇政府中的一般工作人员,市县政府各机构的一般公务员等。他们的
   结构地位与历史上的胥吏并无太大区别,即这些“胥吏”大多在同一区
   域层次中度过他们的职业生涯,而且长期的固守使其与当地的文化网
   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当代官僚体制的层级分流模式在相当程度上是历史上官吏分途的
   延续。新中国的“干部”制度将各类、各层级的官员纳入一统的等级体
   制,在正式制度上不再存在官吏分途的制度性隔离,但各级官员的流动
   存在严重的地域约束,其流动态势也表现为“吏”的特点,即各级基层官
   员的职业生涯局限在特定的地域空间内。就某一个层级(如镇、县、市)
   的官员来说,大多数人会在这一层级的行政区域中度过他/她的整个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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